民團指出,獨立且公正的第三方應介入此次少年刑求案的調查,協助釐清真相。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名17歲少年,本月18日突遭桃園市派出所警無端帶回警局偵訊,並遭以電擊棒、甩棍刑求1小時,引起社會熱議。民間團體今天(23日)發出聯合聲明,盼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儘速介入調查、保全證據,同時呼籲「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立法草案應盡快送審,終結酷刑。
此事件源自於日前有報案者撥打110,稱一名17歲黃姓少年涉嫌擄人,桃園市警方獲報啟動追查,卻在18日時,對該少年進行不當刑求,狂問「有沒有押人」,留置少年8小時,卻因聯繫不上報案者才讓少年離開,直到少年回到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後,該事件才曝光。
警方的離譜行徑也讓各大民團關注。包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齊發聲明呼籲政府「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刻不容緩」。
民團提及,台灣早年發生許多的冤案,包含江國慶、蘇建和、邱和順等,當事人不僅被屈打成招,甚至有人枉死。
民團認為,此次黃姓少年的事件,反映出防範酷刑機制的重要性與迫切性。然而,行政院雖在2018年完成「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但該草案送審後卻無法通過三讀,最終石沉大海。
對此,民團表示,在今年選舉之際,曾對各政黨提出「司改七問」,當時「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就是其一項目,而民進黨也曾承諾將儘速推動、通過本法。因此民團點名,盼行政院長陳建仁能在最後任期內盡速送出草案,杜絕酷刑再度發生。民團也直言,國會三黨團,都應盡速通過此法,或提出各黨版本的草案,以利本法的審議。
除立法保障權益外,民團指出,桃園分局僅表示黃姓少年的遭遇「屬實」,卻不知道確切範圍,也無法確定警方是否承認黃姓少年於記者會上的所有內容。民團認為,依《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盡速介入黃姓少年刑求案,協助釐清調查。
民團說,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於記者會上要求警方提供密錄器,卻遭警回覆沒有密錄器畫面。
對此,民團認為,本次刑求案件的證據,仍有迅予保全的必要。不僅如此,還要徹查派出所內是否有旁人容忍或默許刑求,因此有「獨立之第三方公正機構調查與監督的必要」。
民團也向警政署喊話,表示許多第一線基層員警,因警察體系不科學、不合理的要求疲於奔命,多少出現不當執法情形。民團呼籲,警政署應依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盡速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建構合理的績效制度,及相關原則應法制化,改善警察體系。
黃姓少年刑求案件目前還在調查當中,但民團提醒,4月18日於新北地方法院,有另一起發生於2022年9月三重分局的「抓錯人打傷民眾」事件,將開庭審理,盼關注此爭議的民眾能旁聽審理過程,「共同監督警察濫用暴力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