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指出,社宅應加速租金分級收費,落實居住正義。圖為明倫社宅。(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社宅住宅中籤率低,租金又超出一般人的負擔能力,監察委員賴振昌、蔡崇義今天(27日)促請中央與地方政府,一起提升社會住宅興辦速度與量能,並加速研擬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無力購屋或租屋者能安心選擇社會住宅。
監察院指出,愈來愈多年輕人或中產階級,面臨買不起房、租不起房的窘境,高房價也成為十大民怨之首,賴振昌、蔡崇義調查發現,社宅興辦計畫自2017年推出,預計2024年興建12萬戶社宅,截自去年12月,已興建9萬4043戶(含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及「已決標待開工」),進度78.37%,估計今年底可以達標。
不過,監委表示,雖然含興建中及已決標的戶數已達標,但決標與實際完工日期,仍有時間落差,導致完工可入住的社會住宅不足,造成社宅中籤率偏低,難以滿足民眾需求,更不用說健全租屋市場。
賴振昌、蔡崇義進一步說明,截至2023年中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及各直轄市政府,管有6都範圍內遭占用、空置的住、商、工用地,高達537.12公頃,未發揮促進社會與全民福祉的使命。
提及社宅租金,2位監委以雙北為例,有2至3房型社會住宅,需要2萬元至4萬500元之間的租金,已超出一般承租人的負擔能力;賴振昌及蔡崇義建議,政府應加速研擬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會住宅成為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以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