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馬治薇原與柯文哲關係不錯,但因涉收取中國資助參選,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取自馬治薇臉書粉專)
無黨籍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馬治薇,選前遭爆出半年內多次赴中國,涉收受中國援助約106萬元作選舉經費,並交換我國機關資料。桃園地檢署今天(1日)偵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等,對馬治薇提訴。
桃園地院衡酌羈押對於被告人身自由侵害程度,行為態樣對社會秩序危害非輕,為維護社會秩序及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認有羈押必要,應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然而,桃園地檢署重批馬治薇為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參與選舉,企圖潛伏國會,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建請法院重處3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
據悉,馬治薇曾任警政時報記者,起訴書指出,馬去年4月初,前往中國地區,因侯姓男子牽線,認識「冰姐」、「阿浩」等人,雙方協議由馬治薇提供台灣政治情報,並參與選舉,以換取敵對勢力組織的資助。因此當馬治薇返國後,為取得機密資料,才透過警政時報公共關係組林姓副組長,向立法院議事處佯稱需要行政機關聯絡名單,騙取大量政府官員個人資料,再轉交給馬治薇。
馬治薇再將此份「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包含總統府、監察院、考試院、行政院、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等行政機關,以及情治單位的相關職稱、姓名、聯絡電話等資訊,以通訊軟體「Ding Talk」為管道,全都送給「冰姐」,博取受中國控制的某基金會組織信任。
因此,馬治薇從去年4月起,一直到選前倒數3個月時,皆多次前往中國,分別收取美金資助,返國後再交給黃姓前夫換成新台幣使用,支付競選廣告、造勢舞台等。此外,馬為隱匿金流,向「冰姐」聲稱無法經常前往中國,轉而利用虛擬通貨隱密特性,收取「泰達幣」,最後共不法獲得106萬元資助,順利登記立法委員選舉。
據悉,原有民眾黨籍的馬治薇,原本與黨主席柯文哲關係不錯,卻因黨內出現質疑聲浪,才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不過仍接受民眾黨輔選。但在案件遭揭露後,馬治薇隨即遭民眾黨開除黨籍。
起訴書表明,馬治薇不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更因收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以及交付秘密之文書給境外敵對勢力,涉犯《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於今天遭桃園地檢署起訴。
檢方最後強調,因馬治薇為謀求私利涉案,危害台灣主權、自由民主憲政,還企圖長久潛伏國會,卻在偵查期間矢口否認犯行、避重就輕,因此檢方表示,「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