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取消全國統一的醫療院所掛號費上限。目前,包括新北、桃園等縣市,已有醫療院所調整掛號費。(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衛福部昨天(5日)發文公告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掛號費參考範圍」,也就是醫療院所掛號費不再設上限,漲價也不用再向衛生局報備。其實從去年起,就有不少縣市的診所在調整掛號費。據統計,回歸市場價格後,費用將落在170元至500元間。至於各個市政府會不會延續備查制度,目前還是不確定。
衛福部在4日函復公會寫明,即起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但要求醫療院所須明顯標示價格供民眾了解,各地主管機關基於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得請醫療機構陳報掛號費調整情形。
6都去年有475家醫療院所(含462家診所,占總數97.26%)掛號費調漲,是歷年來之最多的一次;今年光到2月中旬,已有322家調漲(診所316家,占總數98.14%),且多集中在雙北、桃、中等中北部4都,其中,台北市去年205家、今年95家最多。
據《中央社》報導指出,新北醫院、診所共3000家,新北市衛生局專門委員楊時豪表示,原本醫事管理科年度督考時,就會請醫療院所提供收費項目內容。據統計,2023年共110家醫療機構調漲收費,直到今年1月25日止,有25家調整掛號費,報地方衛生局備查,多數從150元調漲至200元、250元。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也指出,目前市政府還在研擬,醫療機構掛號費上限標準,及是否延續備查制度等,有結果後會公布。
桃市衛生局表示,截至去年12月,桃園市已有86家診所、13間醫院向衛生局核備收取高於衛生福利部公告範圍的掛號費用,門診掛號費大約在200元至300元間,急診掛號費則落在320元至500元間。
至於,台中市衛生局認為,衛生福利部在今年3月4日公告,即日起停止適用前行政院衛生署2010年6月21日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衛生局將依公告辦理,而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將依中央規定辦理,但台南暫未訂定掛號費上限標準。
此外,高雄市衛生局部分,依據衛福部公告,已沒所謂掛號費上限制定,高市也不會制定掛號費上限,但醫療機構應將所訂掛號費收費額,機構清楚標示,並得請醫療機構陳報掛號費調整情形。
新竹市衛生局指出,截至2024年3月6日統計,轄內醫療院所共451家,各家醫療院所因應人力成本上漲,2023年至今已有68家醫療院所來函衛生局進行掛號費調整備查(區域醫院2家、地區醫院1家、診所65家),調整後落在170元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