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劉姓女科員涉販毒,昨天檢方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資料照片/翻攝畫面)
台北市社會局一名女科員,日前遭檢警查出涉嫌販售毒品大麻,更疑似將交易場所選在台北市府內,昨天(6日)事情曝光後,台北市長蔣萬安大為震怒,下令將她送懲戒。台北市府社會局今天(7日)下午2點召開考績委員會,且已邀請女科員親自出席陳述及申辯,但劉女最後並未現身。
對此,蔣萬安稍早表示,若劉女有出面說明的話,依現行法規最重可處以2大過免職處分,但若她沒有出面,依相關規定就是即刻停職處分。不過,社會局長姚淑文解釋,劉女有申訴的權利,且若真處分「停職」,調查期間也可領半薪,但她強調,考績會應會做出最好的決策。不過由於劉女今天未現身,因此市府下周五將再度召開審查會。
在台北市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工作的劉姓女科員,日前遭檢警鎖定涉嫌販毒,專案小組昨天突襲搜索劉女的辦公室、住家及她男友的居處,並將兩人帶回問訊,不過劉女與男友堅稱毒品是自用、並沒有販賣,檢方訊後諭令2人各20萬元交保。
對此,台北市社會局強調,劉女涉及販售毒品,屬10年以上的重罪,除了在工作中擅離職守外,在市府內交易毒品已經是挑戰公權力的行為,且嚴重影響市府及公務人員的聲譽,因此將在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依法追究責任,但劉女仍未現身。
不過,姚淑文表示,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所有程序都應尊重當事人,劉女也有申訴的權利,若劉女最後真的無法到場,停職處分僅是選項之一,後續會移付考績懲戒。姚淑文也說,蔣萬安雖感到遺憾,但他也會繼續了解行政處理機制,同時尊重考績委員在合法合理範圍內的決策。
姚淑文解釋,「免職」等於喪失公務員資格,但「停職」是指當事人不能執行該職務,有「暫停」的意思,因此若處分「停職」,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的確會給付半薪,並等候司法結果。面對同仁犯錯,姚淑文最後承諾會依法辦理,「也請媒體跟市民朋友,給所有年輕孩子更多鼓勵。」
出稿時間:11:33
更新時間: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