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建案發生鄰損,造成周邊民宅塌陷,董事長陳世銘也因此請辭。(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建案發生鄰損,造成周邊民宅塌陷,董事長陳世銘也因此請辭。然而,陳世銘等人卻被查出,涉嫌從2010年到2014年間,利用投資中國不動產違法吸金5億4807萬8833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天(8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基泰公司及前董事長陳世銘等15人。
檢方調查發現,陳世銘和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馮先勉,為了跨足大陸不動產市場,涉嫌從2010年到2014年間,指示馮先勉前妻姪子、律師徐志明的父親徐長勳擔任「平頂山三元」、「Ge Mei」等公司負責人,再對外招攬投資基泰大陸地區不動產。
除了對外尋求投資人外,基泰公司的「快樂一生慈善基金會」執行長翁金杏也對內找員工聽取投資說明會,宣稱基泰在大陸已有「豫森時代新城」、「豫森鄭州」、「鷹城建案」、「佛光建案」、「翠景園建案」、「魯山綠地國際花都」及「河南平頂山建案」、「平頂山東澳水城建案」等不動產投資案。
此外,檢方查出,基泰還向投資人標榜這些投資案獲利甚豐,「期滿保證返還本金」、「每年固定支付10%至18%不等利息」,且未來售屋獲利平分,並帶領投資人赴中國參觀投資案,與投資人簽訂合作契約書。
豈料,在2015年間,基泰與大陸投資案合作廠商發生利息給付糾紛,因此對台灣投資人聲稱大陸投資案產權遭大陸合作廠商侵吞,只能每年不定期匯款1%至1.5%利息。接著又在2016年5月至7月間,遊說投資人將大陸投資案的款項,轉換為「基泰台北」、「基泰忠孝」股權。
有投資人因不滿利息遲延,投資股權又被迫縮水,便提出檢舉。北檢調查後認為,基泰公司陳世銘、馮先勉等人以此方式不法吸金5億4807萬餘元,涉犯《銀行法》等罪嫌,在今天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