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台比地檢署最近緊鑼密鼓審理中。(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今天(11日)有媒體報導指出,有助理供稱在案發前,高虹安下達滅證指令,要求助理用「潑咖啡之類的方式讓主機壞掉」的說法,PTT大量網友留言指稱,高虹安是資工背景,怎可能講出這種話,認為這是在轉移焦點。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貪污案件,全案正緊鑼密鼓審理中。然而,根據《聯合報》報導指出,全案已公開卷證,有助理供稱,在案發前高虹安下達滅證指令,要求助理用「潑咖啡之類的方式讓主機壞掉」,還透過前助理李忠庭指示前行政主任、「兔姐」黃惠玟刪掉手機中與李、高的對話,此說法引來網路一番議論。
有網友對此指出,「笑死高虹安資工系畢業的,怎可能用這種方式滅證?」也有網友指出,「不會格式化嗎?要也是毀滅硬碟」。更有網友質疑,「這是透過媒體放話?」也有人認為,此報導是在放話、轉移焦點,此說法實在太荒謬。
另有其他還有網友留言表示,「槽點太多」、「這篇很好笑 XDDD」、「蘇丹紅塔綠班又在轉移焦點」、「新竹市、竹北市市長的位子真的很值錢啊」、「放話的是誰?所以才說執政黨的偵查不公開只是笑話一場」、「貪污46萬,我以為46億」、「潑咖啡滅證..寫小說喔==」、「超智障,人家資工的會傻到說潑咖啡」、「劇本好歹也找人看過符不符合人設」、「滅證令以為是什麼神兵 原來是咖啡啊」、「哪個北七低能會相信這種咖啡說法」、「潑咖啡是哪個文組助理想出來的智障說法」。
協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奕全質疑,這些內容未曾於公開審理程序中揭露,按《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5項規定「持有卷宗及證物內容之人,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不能洩露給特定記者做獨家報導,更何況,北檢過去就曾有多次將偵查內容洩漏給媒體獨家,為攻擊高虹安,連素食便當都可做文章,這次,也很大機率,是檢察官重施故技所為。
蘇奕全認為,過去馬英九特別費案獲判無罪,但公訴檢察官曾控訴,馬英九律師將譯文內容外流,導致媒體以張冠李戴方式報導,並以此理由建議移送律師懲戒。難道說,律師要遵守法律,檢察官就不用遵守法律?
蘇奕全指出,「聽說」是所謂的傳聞證據,原則上是沒證據能力,刑事案件審理應以直接證據為主,故該言論依法沒有證據能力,程序上就應該先排除。
此外,此等有關本案重要待證事實的陳述或說法,何以在案件進行至今發生,自然是有心人刻意為之,企圖影響輿論甚至法院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