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立委陳琬惠爆料,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曾多次不當接受過業者性招待。(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先前被立委爆料,在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期間,多次接受性招待且涉貪,台南地檢署卻於2015年以查無事證簽結,疑有吃案嫌疑,高等檢察署去年6月30日宣布南檢當時辦案並無違失。對此,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與蘇麗瓊提案彈劾陳宗彥,監察院今天(13日)公布結果,以2比11確認彈劾不成立。
監察院今天公告,針對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前處長、民政局前局長陳宗彥疑涉及違法失職案,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提案彈劾。而監察院於2月20日召開審查會,投票結果2票成立、11票不成立,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
其中,審查委員林盛豐、王麗珍2人投成立;王榮璋、浦忠成、葉宜津、施錦芳、張菊芳、趙永清、賴振昌、郭文東、蕭自佑、林文程、鴻義章等11人投不成立。
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於去年2月23日指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等職務期間,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並因台南市政府所屬機關相關案件,接受行賄,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
監委表示,而台南地檢署偵辦員警風紀案件期間,始知陳宗彥等涉有犯罪嫌疑,並簽分他字案偵辦,後續偵辦作為引發爭議,涉及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已申請自動調查。
3位監委認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等職務時,有無損害公務員及政府信譽的行為、是否接受不正利益、有無藉職務上機會為不當情事、台南地檢署如知悉陳宗彥涉有犯罪嫌疑,實際處理情形為何?、是否怠惰偵辦?、相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相關疑義均有深入調查瞭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