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高等法院定28日宣判,高等法院更一審28日仍判沈威志無罪。洪慈庸親自出席聆聽宣判,她表示,沈威志至今都還未有任何悔悟,也未與家屬和解,讓家屬相當無法諒解。(攝影:盧禮賓)
洪仲丘案更一審歷經4年,高等法院定28日宣判。何江忠、徐信正1年6個月,劉延俊、陳以人判刑1年,范佐憲1年2個月,5人均獲緩刑兩年。陳毅勳則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沈威志、郭毓龍、羅濟元3人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洪仲丘生前於陸軍542旅擔任義務役下士,原本2013年7月6日就要退伍,但同年的6月23日,被查獲違規攜帶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與MP3播放器進入營區,同月的28日隨即被以急件送禁閉室執行悔過處分。
禁閉過程中,洪不堪連日在高溫下操練,同年7月3日中暑送醫,隔天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此事引發逾25萬名白衫軍上街抗議。
該起事件共有18位軍士官被起訴,高院2016年將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等9人涉案部分發回更審,要求查明其對照顧之責,有無懈怠的故意或過失。高院更一審28日仍判沈威志無罪其餘8名原本有罪的軍士官;當中6人改判4個月至1年6月徒刑,但都緩刑2年,另2名士官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親自出席聆聽宣判,她表示,沈威志至今都還未有任何悔悟,也未與家屬和解,讓家屬相當無法諒解。(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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