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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文涉貪圖利案檢方抗告成功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上報快訊 2024年03月21日 17:14:00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案件,經高院撤銷交保,今天(21日)下午2點半重開羈押庭。(陳愷巨攝)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案件,經高院撤銷交保,今天(21日)下午2點半重開羈押庭。(陳愷巨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15日檢方偵訊後立即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200萬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20日被高院撤銷交保,並裁定發回更裁,今天(21日)下午2點半重開羈押庭,陳重文今天頭戴卡其色鴨舌帽,抵達北院不發一語,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根據檢調查出,陳重文涉嫌收受監視器系統業者「台灣智慧光網」(簡稱:台智光)賄款,台智光在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涉嫌找上陳重文協助護航5.5億元的預算,柯文哲為此事還一度召開記者會怒斥:「不允許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的錢!」但市府最後仍妥協,僅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而非原本4.6億元預算。

 

 

陳重文深夜11點半上囚車。(陳愷巨攝)

 

根據《鏡週刊》報導,檢廉掌握台智光當時為了承攬台北市的監視器系統,長期以來都有「打點」市議員,讓這些議員幫忙護航,更有議員曾為此飆罵台北市警局高階警官,行徑十分囂張。

 

檢廉查出,陳重文名下有約250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懷疑圖利台智光所得,並在多日跟監下,掌握陳重文頻繁與業者交往,飯後的「第二攤」更涉足聲色場所,檢廉懷疑他與業者有對價關係,已把當初查扣的手機還原,要從中找尋涉貪證據。

 

台北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約談陳重文、李男等9名被告、5名證人。檢察官漏訊後認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公司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及證人交保或請回。不過,北院法官認為,陳重文坦承違反《公司法》資本不實罪犯行,但說法與證人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陳重文200萬元交保。然而,北檢不服北院裁定,認為陳重文有羈押必要,依法提告。

 

高院20日開庭審理,法官認為,就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被告涉犯圖利及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的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因原審裁准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卻未具體說明該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也無法清楚說明,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的衡平,均有違誤。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北院更為適當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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