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誘殺富商還讓他沉塘 蛇蠍女遭判無期徒刑、父母及胞弟重判15年

上報快訊/高陸 2024年03月21日 20:00:00
彰化縣東螺溪「水流屍命案」,最高法院判林女無期徒刑、其父親16年6月、母親和弟弟各15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取自林女臉書)

彰化縣東螺溪「水流屍命案」,最高法院判林女無期徒刑、其父親16年6月、母親和弟弟各15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取自林女臉書)

彰化縣東螺溪知名「水流屍命案」,酒店女林姝妤盯上張姓男友名下473萬存款,誘騙他一同出遊後,再夥同父母、弟弟將安眠藥摻入飲料中後將張男勒斃、綁空心磚棄屍溪中,領走其存款。最高法院今天(21日)依強盜殺人、棄屍等罪判林女無期徒刑、其父親16年6月、母親和弟弟各15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在酒店工作的林女因常與張姓男友爭吵,2021年6、7月間對其產生殺意,而林女的父親、母親及弟弟也認為張男從事非法「金流」工作,還曾暴力對待林姝妤,反對兩人交往,於是便共謀殺害張男。

 

雙方分手後,林女全家便誘騙張男到彰化老家殺人棄屍,先由林母拿含安眠藥飲料給張男喝,隨後開車將其載到漢寶濕地,林父、林弟拿童軍繩從後座勒斃已經昏死的張男,最後林女、林母拿膠帶纏繞張的臉、塞進行李箱,將遺體綁上2塊空心磚棄屍東螺溪底,再盜領其帳戶473萬元。

 

二審林女依強盜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林父、林母及林弟依殺人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15年6月及15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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