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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龍化工創辦人之子打離婚官司 控妻送房蓋廟卻因這理由離不成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4年03月22日 19:10:00
「見龍化工」創辦人之子訴請離婚,遭台北地院駁回。(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見龍化工」創辦人之子訴請離婚,遭台北地院駁回。(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保麗龍原料集團「見龍化工」廖姓創辦人的兒子,指控妻子拒絕同住,且擅自送房給宗教團體等,導致婚姻破綻而訴請離婚,但妻子卻否認分居並反控他外遇。台北地院認為,雙方婚姻現階段尚未達民法規定的「難以維持婚姻」程度,今天(22日)駁回請求,可上訴。

 

廖男主張,他為發展家族事業,長年在中國工作,妻子則熱衷宗教信仰,兩人聚少離多,且妻子多次無端懷疑他外遇,而他出資買台北市房產盼全家同住,妻子卻以氣場不佳為由拒絕,反而購入內湖房產自住,兩人就此分居,僅在子女回國或逢年過節期間偶而碰面聚餐。

 

廖男指出,他在婚後供應妻子一切花費,負擔其購買奢侈品、昂貴宗教物品、信仰捐贈等開銷,並將出資購入的精品、畫作、藝術品交由妻子管理,還提供房地作為存放倉庫使用,但妻子卻更換門鎖,並將神像、生活雜物搬空,且未經他同意,擅自將房產捐贈給宗教團體建造寺廟,顯見2人理念、價值觀有重大差異,因此請求法院准許離婚。

 

不過廖妻稱,公公過世遺產高達16.8億元,家業龐大,丈夫因擔心工作繁忙會打擾她睡眠,達成共識在社區2戶房產各自設主臥室,雖然2人沒有住在同一空間,但兩戶皆是「家」。

 

廖妻表示,她和丈夫每逢重要節日都會一起慶祝留念,合影互動親密,丈夫生病住院也是她陪伴在側,丈夫婚前就知道她信奉宗教,她捐贈房產也經丈夫同意,沒想到他事後反悔。

 

妻子主張,丈夫在2021年7月間,突然以擔憂父親遺產訴訟波及她為由而提出離婚,而她事後也發現丈夫出軌,前年春節她返家團圓,希望和丈夫重修舊好,但對方堅持離婚,還想將她逐出家門,主張丈夫不得請求離婚。

 

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廖男除了社區有2戶房產外,還有仁愛路、民生東路、內湖等房子,可見資產龐大,廖男也承認購買社區建物有考量能和兒女相互照應,因此難以認定他和妻子未同住一處,感情就出現重大破綻。

 

 

台北地院也根據廖與妻子的聚餐、出遊照片認定,如果兩人已產生嫌隙,不可能有如此自然的親密舉動,因此法院認為,以自身資產捐獻宗教團體,是個人宗教和財產處分自由,且廖婚前就知道妻子信仰,並給予金錢資助。

 

台北地院指出,廖和妻子縱使有個性不合、宗教差異等問題存在,導致日常生活發生齟齬,是人之常情,需要雙方相互體恤、忍讓、溝通,才能圓滿和諧,並且妻子訴訟期間一再表明願意維持婚姻,不希望離婚,可見仍存夫妻情意,因此駁回訴訟,不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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