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槍擊案,檢方認為嫌犯楊姓男子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合成畫面/翻攝畫面)
桃園昨天深夜發生警匪駁火案,43歲的楊姓男子持改造槍械射擊景福派出所,在逃逸過程開槍射傷1名圍捕的員警,但隨後被捕。桃園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經訊問後,檢方依涉犯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今天也到桃園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勘查,在訊問後認為,楊男因為非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持槍到派出所犯案,不僅公然挑戰公權力,也顯見他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
據調查,此案發生在昨天深夜10點51分,楊男開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後逃逸,警方攔截圍捕,11點7分左右,楊男被警方在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但他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蔡姓員警忍痛奮力回擊,楊男仍脫困逃逸。直到11點20分,楊男在永安路893號前,被優勢警力前後夾擊包圍,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他才棄槍就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