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事後召開記者會卻挨批毫無誠意,衛福部昨天公布調查出的「7大缺失」。(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台北市一對與兒福聯盟的劉姓保母姊妹,涉嫌在收容1歲男童「凱凱」時,以拔指甲、餵餿水等惡行,將凱凱凌虐致死,事發後兒福聯盟也遭質疑出養、探訪過程有瑕疵。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在事情曝光後,於上周五(22日)前往兒盟調查,並於昨天(24日)晚間公布7大缺失,同直要求兒盟在2周內提出檢討報告。
衛福部、教育部上周五(22日)與10名專家一同至兒福聯盟,就兒盟從2021年開始至去年為止的會務、財務、收出養狀況進行調查,經整理後也列出兒盟的7項缺失。衛福部的調查報告如下:
一、出養必要性評估嚴謹度不足:
雖有評估指標卻無具體表單工具,評估結果之審定與確認欠缺外部人員參與共同決策之機制,僅由社工及督導之主觀判斷,客觀性及妥適性顯不足,難謂符合兒少最佳利益。
二、出養前安置無品質檢核機制:
運用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安置照顧,對於保母的招募、合作、簽約、訓練、管理與退場機制等,缺乏完整且周延的規劃與設計,未從負責管理保母之主管機關或運用工作技巧及檢核工具等方式,進一步瞭解兒童受照顧品質。
三、出養媒合過程未納外部意見:
媒合收養家庭過程的篩選、評估討論至最後結果,由社工與督導判斷及內部會議決定,未有外部專家共同討論,缺乏客觀且周延的團體決策機制。
四、出養家庭的服務與支持消極:
轉介出養人福利服務案量偏低,未符兒童權利公約「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之精神,積極提供各式支持之福利與資源及服務;另無明定安排原生家庭會面之頻率與方式等措施,親情維繫仍應重視。
五、社工人員缺乏足夠教育訓練:
訓練欠缺充足的出養必要性評估課程,及對於案童安置照顧期間的風險辨識、兒少保護議題、特殊需求兒少議題、特殊事件的處理等相關課程與訓練,亦無相關評核機制檢視訓練有否達到提升專業知能之效益。
六、督導機制不一難以發揮功能:
督導機制個別差異性大,未規範明確督導機制、頻率及方式,無法即時且適時提供社工支持與指導,督導系統負有維護服務品質穩定之責,實應檢討並重新建置完善機制。
七、財團法人管理內部監督缺失:
未有專任或兼任稽核人員執行內部稽核書面紀錄,且控制作業未涵蓋所有作業面向;董事為無給職,未支領車馬費,惟查有應迴避而未迴避情事;另原設監察人110年辭職迄未遴選,未能發揮內部監督之機制及功能;組織架構實際設置執行長及策略長,惟其權責與職能分工,並未見於兒福聯盟之任何書面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