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太習慣把政治等同於政黨競爭,也把政府等同於執政黨。於是我們習慣討論政黨的得分失分,卻不習慣討論政府體制的運作是否一切如常。(攝影:楊約翰)
不論立場,台灣社會在談論政治時經常是以「政黨」為出發點,尤其是以「執政黨是否受到挑戰」當成一切討論的主軸。這種討論政治的方式,從近來虐童案和國會各項爭議中都可以找到許多例證;在318運動十周年的回顧當中,許多人對運動成敗的評論也都是從政黨政治出發。
當然,沒有任何嚴肅的政治評論者會認為政黨、選舉不重要。然而,政治並不只有政黨競爭一個面向而已,而台灣社會這種總以政黨為核心的政治文化是有害的,不但經常錯誤將「政府體制」和「公民社會」視為政黨競爭的附庸,同時也因為逼著政黨在短期內無役不與,反而使得政黨無法專注於在中長期真正有效的溝通。
公務體系、司法、軍隊等都是此一政治文化的受害者。這些公家單位當然應該被監督、被檢視,但在此同時,這些單位也都外於政黨,除非有初步證據讓我們懷疑具體案件中已有政治人物違法干預,否則其獨立性應該受到所有人尊重。
在這方面,光是這個月、光是立委王鴻薇一個人,就至少三次嚴重違規。3月2日,王鴻薇宣稱新竹地檢署訊問縣長楊文科的原因,是台南地檢署在前一天傳喚了黃偉哲,所以要趕快「趕快抓個國民黨縣市首長辦案,做恐怖平衡」,但從來沒有交代她認為「誰」干預了竹檢辦案。3月22日,面對司法院大法官將就死刑合憲性作出判決,她宣稱「民進黨要強迫這個國家原諒這些兇手」,嗆聲「民進黨有種就520後公布,讓賴清德也跟你們這些大法官一起下去」。一天之後的3月23日,她又抨擊陸軍關渡指揮部的便帽改用綠色,代表國防部忘記國軍「不是民進黨的國軍」。一個月內,這位黨團副書記長陸續對新竹地檢署、大法官、陸軍關指部「抹綠」,意圖混淆執政黨與政府體制的差異,無端破壞這些單位的獨立性。
不過,問題不只是王鴻薇等人這樣的言論是否可惡,而是:我們的政治文化為何容許他們這樣的言論出現?而且,在這樣的言論出現之後,大家為什麼普遍認為這件事情稀鬆平常?為什麼從綠營反擊、白營「插花」,到媒體報導與公眾討論的重點,也幾乎百分之百放在政治人物涉貪或民進黨是否「綠色恐怖」等議題之上,即使是親綠的評論者也很少強調這是在傷害公眾對司法、對國軍的信任?
答案或許是,不論政黨立場,我們都太習慣把政治等同於政黨競爭,也把政府等同於執政黨。於是我們習慣討論政黨的得分失分,卻不習慣討論政府體制的運作是否一切如常,獨立性是否真的面臨挑戰。於是我們也習慣將批評政府和批評執政黨畫上等號,所以就連司法、檢調、國軍的議題都能看起來像「常態性」的政黨攻防。
在近期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中,同樣可以看到這樣的傾向。公眾討論的焦點除了對社工個人的肉搜和喊打喊殺之外,也快速導向政黨攻防。
虐童案絕對是一個政治議題,衛福部長和雙北民選市長也確實有一些問題必須回答、必須接受監督,比如:什麼時候知道本案?知道之後是否已啟動相關程序,試圖找出改善或究責的方法,還是等到媒體報導才有動作?內部調查打算又如何進行?又比如:在本案發生後,專業人士提出的政策面檢討意見,比如基層社工時間案量壓力、訪視缺乏指引等,過去是否就已經有人提出?如果有,改善的進度是什麼,首長做了什麼?就此,蔣萬安市長自稱只是「公親」而非「事主」絕對沒有道理。
但許多人的發言似乎預設:只要能認定是衛福部的責任,就意味著是民進黨的問題;相反地,只要能認定是雙北市府的責任,就意味著是國民黨的問題。但舉凡衛福部社家署對機構的許可和監督,新北市社會局的個案轉介與跟進,台北市社會局的保母認證以及決定是否轉知專責醫師,這些環節若無直接證據,通常都不會上到首長層級,屬於無政黨色彩的公務體系,必須與政黨攻防分開,否則對政黨和對公務體系都不公平。對公務體系來說,這是陷他們於不義,讓他們容易成為政黨衝突的犧牲品。對政治人物來說也是掏空政治責任的概念:該負責就要負責,但人只能對自己能控制的範圍負責。
不過,在無法區分政府和政黨的政治文化下,太多人的第一直覺都是直接以政黨攻防的框架理解此一案件。比如,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見獵心喜,立刻召開記者會,怪罪本案顯示「看守內閣就是擺爛心態」,再度把執政黨等於全政府──何況本案發生在2023年12月,與選後所謂的看守內閣又有何關聯?至於指出民進黨政府的政策設計有何具體缺失、提出國民黨有何替代主張,更完全不在朱立倫的考量之中。
但混淆政黨與政府並非藍營專利。面對數百位社工到衛福部前抗議,主張在基層社工已經過載之下,中央主管機關不應貿然要求提升訪視頻率。他們的訴求完全沒有提到政黨,但在Threads上,部分綠營支持者卻立刻認為這是對民進黨的攻擊,開始指責這些社工搞不清楚狀況、「為什麼不去對國民黨抗議」,甚至影射他們是被國民黨利用。不分陣營,許多人都在有意無意間陷入政府等於執政黨的邏輯當中,而無力從政府體制與公共政策的角度思考。
或許,這有一部分也是威權歷史的遺留:或許正是因為過去黨政不分、連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所以我們集體對「獨立於政黨」的事務缺乏理解,仍誤以為掌握政權等於掌握一整個政府,也反過來誤以為對政府抗議等於對執政黨抗議。
而也或許是出於同樣的原因,我們當中一些人仍把民主理解成一種對抗,是「公民」與一個千手千眼的黨國對抗,而非建設性的參與,是不同機關各有憲法上的權責。柯文哲「把國家還給你」的想像其實也以此為基礎:不少論者以為,柯文哲的支持者們把民主想像成「政黨輪替」,是因為年輕人反叛、認同挑戰者、不願跟隨權威。然而,這種「民主等同於政黨輪替、等同於把執政者拉下來」的想像,以及執政者腐敗的預設,何嘗不是台灣政治文化中長期存在的元素?民眾黨政治人物膽敢將自己和中國的白紙運動類比,不也是由此出發?藍白所謂的國會改革方案,背後不是嚴肅的權力分立,只是要讓執政黨變小、讓在野黨變大,不也是正在訴諸這種「人民」對抗「政府」的想像?然而,我們的政治文化當中,真的對於「民主是什麼,又為了什麼」有足夠深刻的討論,足以消解這種顯然錯誤的觀點嗎?
這樣的思維也同時影響我們怎麼看待公民社會,彷彿沒有成功挑戰或影響執政黨、改造政黨政治的運動就是失敗的。在318運動的十周年紀念評論中,許多都隱含圍繞著這樣的提問:反國民黨但又非民進黨的第三勢力終究無以為繼,最後出線的「新政治」反而是柯文哲,以及所謂的「戰神」黃國昌,他們與國民黨的距離甚至比與民進黨更近;同時,運動者從政不僅敗多勝少,也似乎沒有明顯改變民進黨的政策立場,這樣的運動算是成功還是失敗?
這確實是一個值得問的問題,但當這麼多人都集體選擇問這個問題,代表我們其實忽略了:除了民主運動之外,多數的社會運動本來就極少重塑政黨政治,運動的成敗另有標準。在國際上,除去民主運動、獨立運動和(伴隨爭取投票權的)工人運動之外,許多頗有成就的運動,不論是關於女性、環保、同志、種族等等,也都沒有促成政黨的形成或改組。318運動不僅凍結服貿協議,也讓更多人投入新媒體、知識普及、組織倡議等工作,並且成為公共論述的分水嶺,讓對中國「擱置政治拚經濟」的論述失去原有的魔力,以社運來說已經是可觀的成就。然而在許多不同立場的人眼中,沒有促成「新政治」──注意這個詞彙在台灣指的又完全是政黨政治層面的變革──卻仍然讓許多人認為運動的許諾落空。
在民主政治中,公民社會中的議題組織本來就有獨立的意義,與政黨各司其職,並不互相隸屬。這並不是在倡導某種公民社會「純淨」的論點,認為靠近體制就是出賣靈魂──在近來318運動的十周年回顧中,許多人點出甚至哀嘆公民社會的「抗爭能量」消退,但全世界所有的運動本來就都有週期,不可能永遠在高度動員、高度緊繃的高檔,而許多組織在「承平時期」所選擇的策略就會是加強與政府、政黨或政治人物的聯繫。
但不論如何,議題組織的任務是「將某些議題提上議程,使之更受關注、更被理解」,以及「針對議題提供可能的前進方案」,這和政黨「爭取選民支持」、「平衡各方觀點,提出廣泛的政策方案」是完全不同的任務,並沒有孰優孰劣。更具體來說,關於政策的媒體報導中,理想上我們既希望聽到主要政黨派出代表說明當前的主張,也希望聽到耕耘此一議題的組織提出值得參考的意見,兩者必須分立,各有獨特的價值。其實,台灣已經有許多做得極好的議題組織,正是採取這樣的路線,不論是舉辦轉型正義的講座與展覽,是提供環境與能源的政策研析,還是調查並公開各企業、政黨、政治人物對同志的友善程度都是如此。
但在「政治等於政黨競爭」的政治文化下,社會上許多人不知如何談論議題組織也是可想而知的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各黨支持者都已經出現極重防衛心態,動輒指控議題組織是對手陣營的側翼或網軍「帶風向」,又或者至少是雙重標準、「背刺」、「誤國」──老牌的性平組織婦女新知既曾被特定親藍媒體抹綠,卻又被部分綠營網友抹藍,當然還被柯文哲支持者認為有所偏袒,就是一大案例。當然,部分媒體和社群媒體言論領袖也都以這樣的方式處理新聞,動輒渲染相關討論一定是「怒轟」、「打臉」特定政黨或政治討論,也是此一問題背後的重要背景。
正是這樣的政治文化導致各黨支持者把所有議題都當成「必須吵贏的架」,必須力保自家政黨不會喪失顏面──即使一些議題甚至與選舉關聯極弱,根本沒有必要影響選舉,就只是一般的公共政策討論。諷刺的是,這種政治文化的引導反而容易為各個議題都抹上越來越濃的政黨色彩,把不同意見的人推往不同的政黨陣營,終於成為某種自我實現的預言。
諷刺之處不只於此。當各種政治話題都被抹上濃厚政黨色彩的時候,反而讓政黨傳達的訊息過於瑣碎,讓政黨無法發揮他們應該發揮的功能。
所有學生都知道,當整本書都被畫滿重點的時候,就等於沒有重點,而政黨政治也是如此。政黨不應該無役不與,而必須挑選議題、設定議程、建立說故事的主軸,跟選民溝通「我們現在應該在意這個議題」、「在這個議題上我們為什麼值得信任」、「如果你關心這個價值或這個問題,我們就是第一品牌」。絕大部分的選民不會記得太多政策議題,但「這個政黨代表什麼」的大故事能夠留下來。
相反地,台灣政黨需要無役不與,或者在社群上被支持者拉著無役不與,於是政治論述經常瑣碎、發散。這不但影響公共政策討論的品質,甚至也不利於政黨溝通和「作秀」。其實,政治本來就有表演的成分,作秀沒有錯,但這些「秀」要有意義,要能留下一些什麼,有什麼感動人的、令人覺得「必須支持」的積極理由。這也是黃國昌式咆哮和羅智強式短影音的根本問題──不是作秀,而是這些秀太過瑣碎,不知道能夠表達什麼。更廣泛來說,立委和官員花了那麼多時間質詢備詢,但絕大多數甚至無法在當天擠上新聞,至於形塑當週的政治議程、在幾週之後仍被人記得就更是無從奢望。同理,各黨支持者在網路上「什麼架都要吵贏」的習慣,四處開戰場,同樣也讓人、尤其是沒那麼常關心政治的人只能接收到一團充滿憤怒的噪音,反而也無助於公眾討論,甚至可能把一些人越推越遠,覺得政治只是無謂的吵吵鬧鬧。
該怎麼辦?制度上,若以其他國家為參考案例,有許多可以考慮的事情:一問一答的形式看似是對立委質詢權的限制,但反而有助於聚焦,逼迫雙方都把話一次講清楚。此外,委員會的會議也可以考慮嚴格限制主題,不像現行做法容許立委只把會議主題當參考,隨意自由發揮。
但更迫切的則應該是政治文化的變革,是我們所有人談論政治議題的習慣需要修正:遇到涉及公務體系、法院、檢調、軍方等的議題,若無初步跡象指出政黨可能涉入其中,就該預設與政黨無關。當有任何政黨的人無端將這些單位抹上政黨色彩時,他們對於體制的攻擊應該是相關報導和討論的重點,必須特別標舉出來。
此外,面對公共政策的討論,我們應該集體減少以「攻擊」甚至「電爆」、「打臉」特定政黨的框架理解,不必認為每場討論都是政黨得分失分的關鍵。相反地,我們應該要建立共識,認為無法就事論事的政治人物和評論者是在無理取鬧,並應該鼓勵那些就事論事的論者、媒體、政治人物,懲罰那些無理取鬧的論者、媒體、政治人物。當然,如果相關政策本來就是各黨既存的分歧所在,或者反映各黨深層的價值立場差異,那當然也應該從政黨競爭的角度理解此一議題,但即使如此,都仍然不該把提供不同觀點的倡議組織──以及媒體、研究者、相關當事人與從業人員──貿然當作政黨的附庸。
而在社群的時代,政黨和政治人物也應該想辦法引導支持者,不要亂貼政黨標籤、不要四處引戰,為支持者示範聆聽之必要、就事論事之必要。在流量經濟下,講話重鹹的戰神容易獲取同溫層的讚聲,是最好的變現模式,但這對我們的政治文化是有害的,對於政黨擴大支持基礎也毫無幫助,政治人物應該出面喊停。
尤其對於支持民主、有明確價值立場、在乎良好治理的政黨來說,這看似是自甘當「沙包」、打不還手,但其實,引導支持者不要四處引戰,反而不但不會顯得像戰狼,進一步坐實偏激和吵吵鬧鬧的刻板印象,也不會因此無端得罪有不同意見的選民,把游離票越推越遠。而在積極的層面上,這樣的風向反而更可以讓政黨專注「挑選戰場」,能把故事說好,建立一貫的品牌形象,也讓自己提出的政策主張和價值立場更能夠被看見──這樣的作法,其實才真正符合政黨的中長程利益。
※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