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發現寶林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資料,且提供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不實。(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續擴大,台北市衛生局28日稽查寶林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公司除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提供的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也不確實,依法重罰250萬元。衛生局也已在官網首頁設置「寶林食品中毒專區」,提供最新訊息。
北市衛生局表示,截至113年3月29日上午12點,因前往寶林茶室用餐後,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的北市民眾累計14人,其中2人死亡,5人住院,衛生局將每日定期追蹤住院者病情、提供相關醫療協助,並透過社會局給予關懷機制及家屬心理支持,法務局將提供受害消費者法律諮詢及消費爭議申訴協調。
衛生局昨天稽查業者,查出寶林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且提供的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不實等2項缺失,業者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的責任,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第1項及第47條規定,依法重罰新台幣25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將持續調查寶林茶室使用醬料、澱粉製品等高風險食材,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調查相關原料來源及製程與生產管理,另為確保百貨美食街自主管理,亦即刻加強稽查百貨美食街衛生稽查。
此外,台北市法務局與衛生局命業者,提供3月17日至3月25的民眾消費紀錄,並提醒民眾核對附件內的發票號碼、時間、品項等資訊,待遠百或大食代公司公告退費方式,再行向業者申請退費,若在期間內消費的民眾,有疲倦、嘔吐、噁心、腸胃不適等症狀,應盡速就醫。
衛生局將針對這次事件予以3大策進作為。首先要精進檢驗量能,台北市衛生局已訂購米酵菌酸標準品,後續依食藥署將公開的檢驗方法建立檢測方法。其次將優化作業程序,會透過與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審視「米酵菌酸」可能存在食材、食材保存方式、食品中毒調查精進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