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覬覦澳門國父紀念館,強制要求我方出售。(取自澳門國父紀念館臉書)
中國覬覦台灣位於澳門的國有財產「國父紀念館」,令澳門特區政府規劃將建物列入文化資產,強制要求台灣出售,澳府可藉由不動產優先取得權予以收購。對此,陸委會送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現無出售計畫,已透過多元管道向澳府極力爭取免列入文化遺產。
澳門「國父紀念館」為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現值3000萬澳門幣,折合約新台幣1億4000萬元,該不動產「借名登記」於第三國公司名下,由陸委會駐澳門辦事處負責管理,為澳門唯一能公開展示中華民國國旗之處。
不過陸委會駐澳門辦事處1999年啟用至今,自2019年起,澳門跟進香港作法,強硬要求台灣駐澳處官員須簽署一中承諾書,若不簽署將不發放入境簽證,以致陸委會一直無法派處長赴澳。
對於出售澳門國父紀念館一事,陸委會報告指出,澳門國父紀念館產權由我方全資持有及控股,該會澳門辦事處負責管理及維護。該館產權由政府依澳門及我國法令合法持有,是我國在澳門的珍貴資產,目前並無出售計畫。
陸委會說明,澳門政府於去年3月將澳門國父紀念館列為第4批待評定的文化遺產,如經評定通過,將影響我管理運用與處置的彈性。為爭取紀念館免被納入澳門文化遺產,經徵詢律師意見後,除請澳門辦事處出席3場公開詢瞭解各界意見外,並於去年5月、9月兩次致函澳府,另於6月、10月再以業權人APHS公司的名義,向澳府文化局提出陳述意見書,我方將持續與澳方溝通,極力確保我方權益及國有財產安全。
陸委會強調,澳門國父紀念館是我國在澳門依法持有的珍貴資產,將持續關注港澳情勢變化,預擬可能的情境及應變處置方案,並在維護國家尊嚴、國家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盡力確保國有財產安全,妥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