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天王星大樓於地震中傾倒,喚起國人對房屋居住安全的重視。(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花蓮4月3日發生規模7.2大地震,國土署推動「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補助」,經認定危險建物單件最高補助450萬元。國土署指出,截至7日晚上9點,花蓮縣、台北市、桃園市、新北市及基隆市5地電洽請求勘災總數已達848件,其中693件無須張貼危險標誌,但確認為結構不良,有立即性危險的「紅單」建築共42件,包含花蓮32件、台北2件、桃園4件、新北4件;雖無立即性危險,但居住上仍有安全疑慮的「黃單」有70件,包括花蓮35件、台北13件、桃園14件、新北市7件及基隆1件,對此,國土署與各地地方政府也陸續提供補助。另外,若民眾發生財產損壞,也可申請災損減免。
此外,花蓮縣也祭出「0403震災受災戶租金補貼方案」,盼盡快給受災戶安排住所,解決中短期居住困境;新北市則是多個機關串聯,提供包含「安遷救助金」、「外牆拉皮與弱層耐震補強」等補助,減少地震帶來的人、財衝擊,即日起就可申請。
地震發生至今仍不斷出現餘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民眾應檢視自家房屋狀況,若梁、柱、承重牆、樓板出現明顯裂縫或混凝土壓碎剝落、鋼筋外露等情況,應通報專業土木結構技師或建築師,執行現場勘查及評估。民眾若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也可申請複查。
為協助民眾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改善房屋弱層問題,國土署推動「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補助計畫」,每件最高補助450萬元,可上「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專案辦公室」網站諮詢,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2)6630-0237,專人將會到社區免費說明,盼改善「軟腳蝦」建築隱患。
●房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檢查補助
初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3000平方公尺以下補助1萬2000元、超過3000平方公尺補助1萬5000元,詳評後最高補助40萬或30%,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國土署都市更新組。
個人或營利事業之財產因災害而遭受損壞、變質、毀滅或廢棄者,可以申報減免稅捐,請記得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相關減免措施如下:
●房屋稅:
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 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未達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使用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致無法使用必須進廠修復始能使用,或因災害受損已無法使用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並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之稅捐局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之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娛樂稅:
查定課徵之娛樂稅業者,因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到影響,可向稅捐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花蓮受到此次地震的衝擊最大,花蓮縣府今天公布住宅補貼方案,當地居民只要在災害發生當下,實際居住於「紅單」、「黃單」建築物內之房屋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就能獲補助。實際金額以「家」為單位,每月發放補助,3口之家以內能獲8000元、4口1萬元、5口1萬2000元、6口1萬4000元、7口1萬6000元、8口1萬8000元,解決受災戶短中期居住問題。
花蓮縣政府指出,「0403震災聯合服務中心」從今天起,每日早上8點半至中午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半,於縣府大禮堂開設,提供民眾專人諮詢服務,以1個月為設置期間。
●天王星大樓遺留物領回辦法
此外,天王星大樓傾倒後隨即展開拆除作業,針對居民的遺留物,民族里里長張東耀說明,居民可攜身分證件到現場,經人員核對後就可領回護照、身份證及錢包等物品,若是無法辨明的物品,將待人力查證,並集中在招領大會開放領回。
災害造成家中親友逝世、失蹤20萬元、本人重傷10萬元,若是住宅受損到必須遷居的民眾,也可在災害發生後3個月內向當地區公所申請,每人可獲得新北社會局補助2萬,每戶則上限5人、最高10萬的安遷救助金。
為縮短救助金的作業時間,加快程序,社會局長李美珍提醒,只要建築物經新北市工務局列入黃單、紅單,受災戶僅需要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申請,審核後就會直接撥款,最快今、明2天就會撥付。
社會局也補充,若受災戶未符合安遷救助金資格,也可依「新北市政府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或「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於事發後3個月內,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救助,也可洽詢新北市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此外,新北城鄉局也結合當地租賃公會,提供受災戶租屋協助,有需求者可洽詢公會(02)8951-8110,或電洽總幹事張先生0970-208-270。
●災害損失之稅額減免
若家中出現災損,只要備妥損失清單、照片或證明文件,申請現場勘查,並在30天內向稅捐稽徵所申請。不過,若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下,只要憑警察機關或里幹事等書面證明,不需現場勘驗,但若房屋立即需要修繕,也可拍下災損照、留存相關單據。
●外牆拉皮與弱層耐震補強
針對地震後有許多社區反應外牆磁磚剝落,或擔憂建物存在弱層,新北城鄉局也提供「外牆拉皮」、「弱層耐震補強」等補助,有需要的社區或公寓可向都更處、工務局,提出耐震評估與補助申請。
民眾若發現自家房屋結構有損,可電洽工務局專線,工務局會再和專業土木技師協會合作,並與技師、建築師一同前往現場勘驗,進行房屋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