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小股東針對董事會成員,陸續至北檢提告。(陳祐良提供)
長榮海運多名股東日前赴台北地檢署或寄陳情函,對長榮海運十名董事會成員,包括長榮集團已故創辦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提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已交由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唐仲慶偵辦。
受小股東委託提告的律師林文鵬指出,以張國華為首的長榮海運董事會,在交易對手巴拿馬長榮國際(EIS)之法定代表人有重大爭議之情況下,自2023年6月間起迄今,仍由張國華主導控制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向EIS進行多筆股權及不動產收購交易,導致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高達新台幣數百億元之鉅款,恐有交易無效致造成長榮海運蒙受數百億元鉅額損失之重大損害。
根據告發狀,長榮海運由張國華實質掌控,張國華又自詡實質掌控EIS,長榮海運董事會成員對上開交易是否有進行詳實盡職調查?有無取得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報?是否由長榮海運審計委員會代表議約與締約?請檢察官釐清查明。
另一名告發的小股東陳祐良表示,長榮海運是張國華實質掌控,張國華也實質掌控巴拿馬長榮國際(EIS),長榮海運花台幣300億向EIS買資產,左手是張國華,右手也是張國華,難道沒有非常規交易?長榮海運全體董事沒有圖利特定人?長榮海運日前聲明提到張國華是受到4位遺囑執行人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指定擔任永久董事長,那長榮海運有什麼資格、地位代表巴拿馬長榮國際來澄清他的代表人是誰?
陳祐良認為,根據張榮發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巴拿馬長榮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巴拿馬長榮也曾在2022年5月選出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則長榮海運是否和合法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進行上開交易?也就是長榮海運花費300億元的交易,未來法律上可能無法成立,這筆鉅額損失該由誰負責?長榮海運獨董游芳來、張家琦、黎昌州,不管是媒體報導或法院判決都清楚顯示張榮發遺囑指定張國煒接班長榮集團總裁,在代表人鬧雙包爭議情況下,為何還能讓300億元交易過關。
因涉案金額高,台北地檢署指定由檢肅黑金專股唐仲慶偵辦,將在告發人提供相關證據後,不排除傳喚張國華等十位董事到案說明,唐仲慶過去曾經主辦新北市石碇區前區長李浩榕貪汙案、新北市烏來區區民代表賄選案,以及前年起訴國產(2504)內線交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