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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懇請陳建仁院長開放兩岸同婚

Jerry 2024年04月17日 07:00:00
開放兩岸同婚的最佳時機,勢將帶領我國再次向世界證明,臺灣絕非中國一部分,兩國之間必將因此於國際上有更明確區隔。(本報資料照片)

開放兩岸同婚的最佳時機,勢將帶領我國再次向世界證明,臺灣絕非中國一部分,兩國之間必將因此於國際上有更明確區隔。(本報資料照片)

日前花蓮大震全臺皆驚,各地陸續傳出災情,行政院陳建仁院長隨即前往花蓮坐鎮應變,當時眾多新聞及訊息中,有一則臉書貼文引起筆者關注,地震當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仍持續開庭,其中包括一件臺灣同志與中國伴侶於美國結婚後,中國伴侶欲申請來臺團聚,卻遭移民署否准之案件,許多人可能疑惑大法官不是已經作成釋字748號解釋,婚姻平權不是通過好幾年,怎麼還有臺灣同志無法結婚?或許有人疑惑蘇貞昌院長卸任前不是已經開放跨國同婚,許多尚未通過同婚的國家,比如日本、俄國的同志,一樣可以和相愛的臺灣伴侶在臺合法成婚,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不是已經確認是受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為什麼還有同志需要上法院爭取相關權利?

 

臺灣同婚未落實 違反大法官釋字748

 

其實當年婚姻平權通過立法時,並未完整落實大法官釋字748意旨,因為跨國同婚沒有一併通過,由於跨國同婚按照不同國籍(中國或其他國家)人士所適用法律(兩岸條例或涉民法)的不同,分為兩岸同婚及他國同婚,蘇貞昌院長當時拍板開放的跨國同婚,其實是後者即適用涉民法的他國同婚,作為婚姻平權關鍵時刻的重要推手,蘇貞昌院長顯然非常清楚,既然大法官確認婚姻自由與平等權是基本人權,不能以性別作為限制或剝奪的條件,那麼不同國籍或該國有沒有通過婚姻平權,自然更不能拿來限制基本人權,試問異性戀可以和中國人、日本人結婚,為什麼同志就不行?

 

若以國安因素作為理由,更為可笑,莫非中國只有同志才有能力從事情報滲透工作?難道只有中國同志才對臺灣別具用心?實際上兩岸開放通婚已逾36年,迄今從未因兩岸關係緊張或國安考量予以禁止,截至去年為止,兩岸異性婚姻的人數約莫35萬對,但面臨兩岸同婚議題,竟有人主張必須考量國安因素,若這不是歧視又是什麼?未能完整落實婚姻平權的結果,不僅直接剝奪了部分臺灣同志(伴侶為中國籍)的結婚權,也形成臺灣人民之間存有不合理差別待遇的不公平狀況,雖然當年因為妥協折衝,立法未能一步到位,但蘇院長顯然念茲在茲,並在卸任前以函釋通過他國同婚,讓臺灣婚姻平權往前再進一步,因此,目前跨國同婚只剩下兩岸同婚未落實,而這部分實質上已經違反了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保障人權的目的。

 

行政部門持續怠惰 徒增執政黨施政負評

 

早在2019年2月21日陸委會就曾於記者會表示「一旦同婚專法三讀通過,陸委會絕對會站在尊重人權角度,一視同仁,配合檢視並研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相關配套修法」、「不可能全世界的同志都可以與台灣同志配偶結婚,兩岸、台港澳卻差別對待」,但同婚專法施行迄今即將屆滿5年,當年陸委會口中不可能發生的情況,不但已經成真甚至更加離譜,因為臺灣同志的香港或澳門伴侶,基於蘇院長開放了適用涉民法的他國同婚,已經可以來臺和臺灣同志結婚了,今昔對照,陸委會多年來行政怠惰的事實,斷然不容否認。

 

而在花蓮大震當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的,正是一對臺灣及中國同志在美國成婚後,中國伴侶希望能循程序來臺團聚的案子,按照伴侶盟臉書貼文「法官當庭再次訓斥被告機關移民署藐視法院和第二次的行政院訴願決定,並語重心長地勸說移民署,明白指出移民署迄今不按照前次判決意旨處理當事人的團聚申請,意味著行政權不理會司法權,這根本上悖反民主法治原則」,顯見行政機關因為長期行政怠惰,未能保障同志婚姻自由與平等權益,衍生後續實務作業上的種種問題,更造成今日司法機關審查個別救濟案件時,對於行政部門無法認同難以支持的情況,日後勢必隨著多起訴訟的進度及判決結果,更加突顯政府機關消極不作為以致不符憲法保障人權之缺失,徒增執政黨強調人權理念之負面評價,以及在野黨進行政治攻訐之籌碼。

 

請秉持陸生納保保障人權精神 開放兩岸同婚

 

按照行政院112年11月23日新聞稿「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3)日在行政院會針對『陸生納入健保』一案表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因此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希望社會各界以開闊的胸襟,正面看待陸生納入健保議題」,筆者深知陸生納保與兩岸同婚議題相同,都是與中國相關具高度爭議性議題,由於臺灣與中國關係在其始終不放棄武力犯臺前提下,長期處於緊張狀態,更遑論中國在國際上屢屢打壓臺灣,尤其疫情期間多次造成我國防疫危機,臺灣人民情感上難以接受與中國有更進一步往來,本係合情合理。

 

但是人權之所以重要,正因為它與國家每一個人民都有關,更將直接影響每個人的生命歷程及人生規劃,記得去年10月底蔡總統臉書為了同志遊行特別發文,強調與多元同行,就是與臺灣的民主自由同行,並帶大家重新回顧了婚姻平權立法的過程及困難,她說「我們一起做到了,成就了一個讓全世界羨慕的台灣,每一對相愛的彼此,都能幸福成家」,總共1萬多人按讚,累計1,367則留言,其中1則筆者至今難忘,留言者感謝小英總統讓相愛的人能更正大光明的在一起,但其伴侶為大陸人,兩人在一起已逾8年,不僅不能在臺結婚共同生活,對方連來臺都欠缺合法管道,留言者表示自己了解兩岸政治局勢,也支持臺灣維護自由民主,惟願政府能考量給予真心相愛的人,不受政治因素阻礙,共同生活在這片自由民主土地上的機會,該篇留言平實理性卻極為感人,天災人禍能造成多少天人永隔,臺灣這幾年著實有深刻體會,彼此相愛的兩人能有幾個8年?人權保障如何深刻影響真實人生,於此可見一斑。

 

正如過去陳建仁院長針對婚姻平權議題對外所言「只有人權立國,台灣才能在世界上受到尊重,我們世世代代子子孫孫,才能享受人權保障,所以我義無反顧」,由於陳院長伉儷均為虔誠天主教徒,過去推動婚姻平權已承受莫大壓力,但懇請陳院長持續秉持初衷,並以蘇院長為例,盡可能於賴總統及新閣揆上任前完成臺灣同婚的最後一哩路,除避免留予新政府執政上困擾外,並讓臺灣每一對相愛的彼此,真的都能及早有權幸福成家,兩岸同婚與陸生納保本質上都是人權議題,健康權與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也同屬全球普世價值,此時正是社會各界需要政府高層展現開闊胸襟,開放兩岸同婚的最佳時機,此舉勢將帶領我國再次向世界證明,臺灣絕非中國一部分,兩國之間必將因此於國際上有更明確區隔,因為臺灣的民主自由及人權保障,確實為中國無從比擬望塵莫及。

 

※作者為同志

 

關鍵字: 兩岸同婚 人權 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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