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指出電視機是哪一個人發明並不容易,答案可能會因為視角不同而改變,圖為1946年的RCA電視。(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1912年4月15日,在美國馬可尼公司工作的21歲的沙諾夫(David Sarnoff)發出電報:「鐵達尼號撞到冰山,正在快速下沉。」附近的船隻與媒體都收到這則消息,立刻傳遍世界,成為當日全球最熱門的新聞。此後鐵達尼號乘客的親友們連續三天三夜守候沙諾夫的電報,以便獲取生還者的最新名單。沙諾夫一舉成名,但這只不過是這位來自俄國的美國移民日後輝煌事業中,一個微不足道的起點。
當代社會的一大特徵是各種技術日新月異、彼此激烈競爭,那麼最後決定哪些技術勝出的原因是什麼?這不是一個能夠簡單回答的問題,因為不同產業的技術勝出原因各有不同,很難有簡單的答案。
那麼讓我們退而求其次,不是從技術,而是從具體的產品角度出發,追問產品的發明人,總有一個明確的人名了吧?比如說愛迪生發明電燈泡是舉世皆知的事實,我們可以同樣追問:電視機是誰發明的?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也不容易回答。別說電燈泡並非愛迪生一人的發明,即使他是將電燈泡商業化最成功的發明家,但是在愛迪生之前,已經有23人發明不同形式的電燈泡;即使是電視,今天人們對於電視的認知,也與當初電視的發明者認知不盡相同。換句話說,今天的電視,並非當初的電視。
無論如何定義電視,最早的電視機總有個發明人吧?那麼電視是誰發明的呢?許多人會追溯到我們開頭提到的沙諾夫,他後來擔任RCA總經理時,聘請同樣來自俄國的茲沃里金(Vladimir Zworykin)主持RCA的電子研究團隊發明電視機,因此電視是由茲沃里金發明的。RCA是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的簡稱,是當時美國無線電設備的龍頭,生產收音機等通訊裝置,一直對電視機興趣濃厚。
但是對其他人而言,茲沃里金或許是RCA這樣大企業用來宣傳產品的門面人物,第一個傳輸彩色圖片的蘇格蘭工程師John Baird或是美國的Philo Farnsworth ,才是真正的「電視機之父」。John Baird是在1925年最早成功遠距離傳遞影像的第一人,而Farnsworth 則是1927年在美國最早直播遠距離傳遞影像的發明家,擁有130項美國專利,後來在RCA出售電視機後,對其發起專利訴訟,最終獲得勝利,法院判決RCA必須付給Farnsworth授權費用。後來Donald Godfrey幫Philo Farnsworth寫傳記時,書名就直接標為「電視機之父」。
電視機並不是一開始就稱為television,當時不同研發團隊各有不同的稱呼,比television更為常見的稱呼是visual radio。這是因為發明電視機早期的動力來自收音機的啟發,既然人類可以用電波傳遞聲音,那應該也可以用電波傳遞影像吧?事實上,即使是收音機,最早企業的研發動機也與我們今天的認知不同。當時像是美國電話與電報公司(AT&T)等企業研發收音機,目的是用來取代電話與電報,作為個人通訊之用。後來發現收音機的隱私性不佳,其他人可以輕易接收到收音機傳遞的內容,才逐漸改為廣播之用,並催生出許多專業的電台,並改變新聞與音樂等內容的擴散方式。技術的演進與用途經常充滿意外,不僅是研發技術充滿不確定性,而且技術最終的用途也往往與發明的動機相悖。
事實上,回顧電視機的發展,可以從1873年Joseph May的光電效應實驗開始,列出一連串長長的人名,有些人是在關鍵領域做出基本貢獻、有些人是創造出最多相關專利、有些人是將技術的概念引進大眾進而普及化、有些人只不過是在技術發展到某個階段後,數位同時獨立完成的發明者中略微領先的一位、有些人則是孤獨的天才。我們的目的不是要在長長的名單中選出最後的優勝者,而是要指出當代的產品通常包含多種技術與創新,有些創新是為該產品而設計,有些則是從其他地方引入,例如個人電腦就包括從電視機引入螢幕、從打字機引入鍵盤等等創新,而不是某位天才從無到有的創作。
正因如此,所以要指出電視機是哪一個人發明並不容易,答案可能會因為視角不同而改變。而且發明是一回事,主流設計又是另一回事。今天多數人認知的電視機,和過去被發明出的電視機十分不同。就像是今天我們提到個人電腦,多數人都有共同的認識,包含螢幕、鍵盤、中央處理器(CPU)、硬碟、作業系統等等的機器。但是在IBM於1981年推出個人電腦之前,其實每個人對於個人電腦的認知並不相同。比如說MITS公司於1975年推出的「微型電腦」Altair 8800,經常被視為最早的個人電腦。但是Altair 8800既沒有固定的作業系統,也沒有螢幕和鍵盤,但這仍是當時人們認知最熱門的個人電腦。兩年後,已經有包括蘋果在內30家公司生產個人電腦,但是個人電腦仍沒有固定的面貌,例如蘋果當時推出的Apple II就沒有螢幕;我記得小時候用過宏碁於1981年推出台灣最早的個人電腦「小教授」,不但沒有螢幕,還必須要和電視機與收音機合併使用才能運作。我們今天認知的個人電腦,是1981年IBM推出個人電腦後才逐漸成形的。
一個產品是許多技術的集合體,至於最後哪些技術會被永遠整合到產品內,成為主流設計的一部分,則往往事前難以預料,大多數是透過科學家與經理人的後見之明加以解釋。
最早是美國電話與電報公司(AT&T)在1922年率先轉播,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GE)於1928年嘗試W2AXD的每日電視轉播,RCA則在1931年嘗試以2XBS轉播。競爭不僅發生在美國本土,同一時期包括英國、德國與日本,也都各自研發相關技術,不過這時的電視機大多仍是實驗室中的設備,尚未投入市場。
從今天的標準來看,這些早期的技術充滿缺點,不僅畫質拙劣,細節無法看清,而且黑白電視的畫面也無法呈現顏色的差異,有時演員必須塗著黑色口紅、畫著綠色的妝,以便讓畫面更加清晰。更糟的是,訊號只能在半徑40英里的區域內轉播。儘管如此,各大公司仍卯足了勁,企圖讓自己的技術脫穎而出。
那麼最後的贏家是如何出線的呢?
我們一開始提到的公布鐵達尼號撞到冰山的沙諾夫,在1930年成為RCA總經理,同年聘請茲沃里金加入RCA,大量投入研發電視機,在1934年研發出可以掃描343行/30幀解析度的電視機。1935年RCA開始在紐約帝國大樓播放節目,沙諾夫並投入1百萬美元製作節目。順道一提,沙諾夫自1934年起出任美國國家廣播電台(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 NBC)的董事長,加上長期擔任RCA總經理一職,讓他對廣播的設備與內容都有巨大影響力,被後人稱為美國廣播通訊之父。
要讓多數人知道並接受電視,就必須利用大型集會或是運動宣傳,因為這是所有人注意力之所在。1936年的柏林奧運不僅是希特勒向世界宣傳納粹的良機,也因為德律風根(Telefunken)採用RCA的設備轉播,而令其嶄露頭角。隔年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BBC)藉由電視轉播喬治六世國王的加冕典禮,向世界展示英國的技術,而日本原想利用1940年的奧運轉播,推廣日本的技術,不過因為二次大戰而作罷。
自從John Baird於1925年成為世界首位利用電波遠距傳遞影像後,英國也在電視機的研發不遺餘力。不過兩國對待電視廣播的方式十分不同,英國政府以政府資金成立的公共電台BBC,大力推廣電視廣播,而且BBC採用的是EMI基於俄羅斯的研究與茲沃里金在RCA開發的系統。在BBC轉播喬治六世國王的加冕典禮以及溫布敦網球公開賽後,電視終於引發大眾的興趣,儘管售價不菲,與汽車價格相去不遠,但是仍然出售了9,000台電視機。
美國政府對待電視廣播的態度則不同。政府雖然認知到電視的興起,於是國會在1934年通過《通訊法案》(Communication Act of 1934)成立聯邦通訊委員會(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以取代聯邦收音機委員會(Federal Radio Commission),將新生的電視(以及後來的有線電視、衛星通訊等相關通訊產業)納入管制範圍,但是政府並不打算以國有資金來促進電視廣播的發展,而是令AT&T、奇異、西屋、RCA、美國電視(American Television)等企業彼此競爭,發明家Farnsworth 也在1938年成立企業(Farnsworth Television and Radio Corporation)加入競爭行列。開始加入的企業大多有廣播電台的經驗,但是仍不確定電視廣播的盈利模式,有些甚至懷疑電視節目是否能夠獨立生存,這些考量影響了日後美國電視節目的發展走向,不過無論對電視節目廣播的前景如何看待,都無法阻止這些企業在開發電視機技術上白熱化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