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飛出庭受審,對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的罪行供稱不諱。(取自央視網站)
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范一飛,在2022年11月時,因涉嫌長期收取鉅額賄款遭到調查,成為中共「二十大」之後,首名遭到處分的重要高階金融官員,除了同時開除中共黨職、公職的「雙開」處分之外,同時也被檢方起訴,18日在湖北首度開庭時,范一飛對收受3.86億人民幣(約17.33億元新台幣)的指控認罪並表達悔悟,法官宣布擇期審判。
根據中國央視報導,范一飛收賄案18日在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展開一審程序,在經過檢、辯雙方提示跡證與質問後,他在庭上當場認罪並且表達悔悟,因此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公布審判結果。
根據湖北省檢方起訴書,范一飛在1993年至2022年之間,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計財部經理、中國建設銀行資金計劃部副主任、計劃財務部總經理、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 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事項提供協助,並因此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總值達3.86億人民幣的財物。
在2023年6月時,中共中央對范一飛進行嚴厲批判,指其「毫無紀法底線,膽大妄為」,並且「靠金融吃金融、以錢生錢」,嚴重違反中共黨內以及中國國家紀律,今年初央視也在反貪腐影片之中,以范一飛為負面案例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