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已將2套未完成整合的無人機反制系統悄悄部署到金門,被質疑是為廠商鋪路。示意圖。(合成畫面/張哲偉攝、金門觀光旅遊網)
國防部與陸軍未循正常預算編列及武器獲取程序,讓2套外島無人機反制系統告吹遭監察院糾正,陸軍高層證實,月前軍方已將這2套未完成整合的無人機反制系統悄悄部署到金門;雖3月30日與4月1日金門二膽島再次遭到中國空拍機攝錄駐軍運補過程,該名將領表示該系統都看得到無人機,但30日根本沒有反制作為,不免令外界質疑悄悄將未整合好的系統部署金門,是否只是為廠商作實際運用績效,替陸軍即將採購26套無人機防禦系統進行鋪路。
再者,監察院全球資訊網顯示,由監察委員賴鼎銘、蕭自佑、蔡崇義共同調查的113國正0005案號,目前案件狀態為尚未結案,須持續定期追蹤機關改善情形;據了解,監委調查時發現,事前已明知參與廠商4家各有其專業技術領域,但沒有一家有全系統能力,會議有提出分兩個團隊各自整合,進行性能測試比較後決定,但只遴選一家廠商進行2套相同的設備研究,不符合國防部評選武器獲取的原則,監委已著手了解是否有人謀不臧情事,再討論對相關失職人員進行彈劾。
媒體報導為反制中國無人機侵擾,由國科會協同國防部、經濟部及中科院等共同成立「無人機防禦系統遴選作業指導小組」,經濟部去(2023)年3月遴選出4家整合主導廠商,計畫9月完成試製,10月即可採購。由於防禦系統技術性較高,原計畫以中科院技轉方式執行,但業者自認有能力完成,最後透過國防工業發展基金的科研案,補助研發經費6000萬元。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於去年4月21日舉行第15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研討由整合團隊進行委託研究,整合方式不設限,依廠商意願各自整合,但須以經濟部所提供的4家合格商為主,決議研發2套無人機反制系統,並無償供陸軍部署馬山及貴山據點;最終由創未來公司獲選,需整合創思達公司頻率偵測系統,而且是研製2套系統。
監院糾正案文指,陸軍在評選時並未要求○○來公司提供與○○達公司合作備忘錄、意向書或其他合作書面證明文件等資料,僅依據○○來公司人員口頭承諾;結果因雙方因裝備金額認知、合作內容及關鍵技術開發意見相歧,○○來公司無法與○○達公司完成整合,陸軍認為此項係違反契約及研發精神,無法如期依契約執行,遂於112年11月7日函文○○來公司終止契約,本委託研究案亦全案終止。
事實上,監委在糾正案中指出,依據國防工業發展基金設置條例第1條規定,設置該基金目的係為促進國防有關工業加速整體發展,且依該條例第3條該基金之用途規定,均未包括協助國防部購置相關武器設備;也質疑用基金6000萬元補助研發的合理性;據了解,國安會諮委潛艦專案召集人黃曙光,任職海軍司令期間,因迅聯專案中科院無法提出艦載主動式AESA相列雷達,曾向國防部提議用國防工業發展基金,補助交通大學王姓教授的AESA相列雷達研發,但被時任的軍備副部長張冠群以該條文提出異議,並表達若要補助國內大學或產業界研發,還是要透過中科院管道,最後黃曙光的提議無疾而終。
據了解,此委託研究案以國防工業發展基金的科研案,補助研發經費6000萬元,但沒有研發完成就終止契約,軍方內部提議是否應追回研發經費,否則會有開未完成研發就可以不用還經費的惡例,未來一定會被監察院追究其相關責任。
據指出,陸軍已接受這2套未完成整合的無人機反制系統,並部署在金門馬山(距離中國最近)運用,這2套未完成整合的無人機反制系統,並非依循正式採購程序獲得,其後續的維保費用與編制都有問題;因此此舉被外界解讀,只是讓這2套系統先外島短暫的運用,製造出有實際運用績效後,才能為陸軍即將採購26套無人機防禦系統替廠商爭取有利的先機,似乎是為廠商在鋪路。(責任編輯:蔡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