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高涌誠強調,犯罪率的下降與死刑判決、執行與否並未有顯著的關聯。(張哲偉攝)
監委高涌誠今天(23日)代表監察院人權會,出席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違憲」言詞辯論庭。他在開場陳述時指出,生命權是所有人權的基礎,而死刑則與之牴觸,並引用美國學者的研究,強調台灣近年犯罪率下降與判死、執行死刑的數量無明顯關係,也無證據顯示死刑有對罪犯嚇阻的效果。
高涌誠在陳述時首先指出,生命權即為所有人權的基礎,而死刑與人民最基本的權利如人性尊嚴、平等權、禁止酷刑以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有牴觸,其中人性尊嚴的部分,也實質的定出「國家權力的邊界」,也就是不可用死刑剝奪人民的天賦生存權。
高涌誠引用美國哥倫比亞法學院Jeffrey Fagan教授的研究,表示2002到2022年間,殺人數量和殺人率皆穩定下降,雖然2011年判決死刑的案件遽增,但殺人案下降的趨勢並未受影響;2018年至2022年執行了2次死刑,謀殺及搶劫案件和逮捕率仍下降,顯示死刑並未對罪犯有明顯的嚇阻效果。
而根據英國死刑專案組織的調查結果,表示台灣司法院過去曾強調死刑具嚇阻效果,但卻沒有看到台灣政府提出實質的證據;相反的,根據Jeffrey Fagan的研究,死刑與嚇阻犯罪並沒有顯著相關。
除此之外,高涌誠強調法律對人民權力的限制,不能是對基本權利的摧毀,因此死刑已經逾越憲法第23條允許的限制範圍,也違背比例原則。如今雖然有人認為正義體現於被告伏法的時候,但實際上卻無助於對犯罪原因的了解,也無法有更深層次的正義與補償,更沒有辦法預防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只會陷入以暴制暴的惡性循環。
對於本次憲法法庭受理此案,高涌誠表示這正是司法「反抗多數」的價值體現,並舉例過去匈牙利、南非、立陶宛、阿爾巴尼亞、烏克蘭、波士尼亞等國家,都是透過憲法法庭來處理死刑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