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大亨郭哲敏(中)原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檢方認有逃亡之虞提出抗告。(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曾因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罪潛逃國外,遭檢警在2023年8月聯合泰國警方將他逮捕回台。法院在日前裁定他以5000萬元交保且須配戴電子腳鐐,但檢方認為郭男有逃亡之虞,除了提出抗告,也建議對張男交保金應升至2億。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6日)稍早發回新北地院重新裁定。
郭哲敏在被押解回台後隨即遭羈押,不過卻在上月獲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但須配戴電子腳鐐。檢方認為郭哲敏未對此案坦承、也未繳回犯罪所得,且洗錢、詐欺獲利龐大,甚至還有海外資產、虛擬貨幣等,因此提出抗告,並建請高院撤銷交保裁定或將保金提高至2億元;而同夥的交保金也應提高至700萬元,同時須配戴電子腳鐐。
高院經過審理後,今天也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新裁定。高院表示,郭敏哲與張姓同夥,2人涉犯的《銀行法》等罪,為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2人犯罪嫌疑重大、曾一度逃亡,也有事實足認2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高院也認為,本案還有多名證人仍未到案,而張姓同夥不僅交保金額太低,更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因此認為之前的裁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待新北地院說明。
據了解,郭哲敏早期靠著洗錢及發展線上博弈致富,光是涉及洗錢、地下匯兌的案件,犯罪金額就恐怕超過200億元,且他的名下更有台北、桃園等地約20筆不動產。(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