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在卸任前將發布特赦令,赦免陳水扁。(合成畫面/王侑聖攝)
總統蔡英文卸任前可望特赦前總統陳水扁,據《上報》掌握,下周總統府將發布特赦令,陳水扁將在蔡英文任期最後解套,獲得特赦令。據了解,蔡英文與其幕僚針對特赦陳水扁一案,早已兵棋推演半年多,期間總統府幕僚找了法務部等相關司法體系討論關於陳水扁的特赦令,可望在蔡英文卸任前發布特赦令。
綠營知情人士表示,現任行政院長陳建仁預計5月16日率領內閣總辭,隨著內閣總辭後,總統府下一步便是發布蔡英文任內最後一道特赦令——特赦陳水扁,更是為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上台前拆解最棘手的一道難題。
該人士透露,其實蔡英文一直都有透過幕僚去尋求特赦陳水扁的相關意見,甚至她多次詢問當年野百合學運出身的資深幕僚相關解方和意見。據悉,綠營重量級要角早先已私下接觸陳水扁,詢問他自己關於特赦的意見,一面與府院層峰傳達修《赦免法》等意見。另外幕僚作業的層級曾一度觸及赦免陳水扁之際,是否搭配赦免其他案件當事人,被提及包括扁任內的交通部長郭瑤琪等人。
郭瑤琪當年被控收賄2萬美元,遭判刑8年定讞入獄,後因罹癌保外就醫,郭瑤琪不服判決曾提起上訴與再審都遭駁回,據悉,是否一併特赦扁案相關人士,其實也曾相關幕僚作業納入考量範圍,但是都被府院打回票,認為特赦令單純化比較不會引發爭議。
據了解,總統府特赦陳水扁的方向已經初步拍版,便是將他過去定讞的案子將其免除其刑,包含已判扁有罪20年徒刑確定的龍潭購地等4大案。然而目前陳水扁仍有4個案子尚未審結,包括侵占總統府公文案、陳敏薰買官洗錢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案及教唆偽證案,也因為陳水扁身體因素停審,這4案恐難以納入特赦範圍。
此外,總統特赦僅限於「免刑不免罪」,因此其確定判決宣告沒收的犯罪所得,經過幕僚單位研議,將不受特赦影響,必須返還。僅扣案而未沒收的犯罪所得部分,就是查扣中8億餘元,包含瑞士政府凍結的約1000萬美元等,仍靠檢察機關依照《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4種權力,依據《特赦法》,「大赦」是指總統針對全國性的特定罪行行使赦免權,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立法院議決後,不追訴也不執行刑罰。不僅罪行宣告無效,在法律上完全消滅,如再犯也不構成累犯。「大赦」效力更勝於「特赦」,且中華民國自行憲以來,尚未有總統行使大赦職權,因此兩者之間,最後仍回到特赦搭配《刑法》沒收新制處理扁案。
外界關注新任總統賴清德對於特赦陳水扁的意見,黨內資深幕僚也說,賴清德立場一直以來都主張要特赦陳水扁,他曾在2019年出版的新書「用行動帶來希望:賴清德的決策風格」提及,自己在台南市長任內於議會詢答中表態支持特赦陳水扁,且扁案未受公平審判,他曾詢問蔡英文對特赦陳水扁的態度為何,蔡英文當時也表示她會處理,並同意賴清德可維持特赦陳水扁的說法。
賴清德更在2017年行政院長任內,於立法院總質詢時公開表態,他的想法從在台南市至今未曾改變,「我個人還是支持赦陳水扁。」據透露,他還曾因支持赦免主張,在觸及陳水扁相關修法時,一度與新潮流立委爆發爭端,仍站穩力挺特赦立場。因此從總總脈絡跡象來看,不論是蔡英文或即將上任的賴清德對於該議題早已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