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核可,立院公費助理將可申請健檢補助。示意圖。(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每年應編列預算補助公費助理健檢,日前也訂定了相關實施的要點,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10日)正式核定並發布,明年元旦起公費助理將可比照中央機關員工申請健檢補助。
根據最新公布的《公費助理實施健康檢補助要點》,適用範圍包括立法院委員及黨團的公費助理,不過留職停薪、或是其他原因停職者不得申請,而補助的金額將比照中央機關員工一般健檢的補助基準(第二類人員之補助基準上限)。
此外,補助人數每年以各委員及黨團得聘用公費助理法定員額上限的一半為上限,同1年度也只能申請一次,就算被其他委員或黨團聘用,也不能重複領取健檢補助。
至於適用的醫院,只要是經衛福部評鑑合格的醫院或教學醫院、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認證的診所,或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都可。健檢費用由公費助理先行支付,再由立法院於補助額度內予以補助,超出額度部分,由公費助理自行負擔。該要點經立法院長韓國瑜核定後,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