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天將鏡電視相關資料送到立法院,下午2點後開放查閱。(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立法院「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日前發文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須在3日內提供調閱文件。而NCC今天(10日)中午已將相關資料送到立法院,下午2點後開放查閱,查閱期限至5月31日為止。
NCC這次將鏡電視相關資料分成5大卷,包括鏡電視申設案、資本額變更案、負責人變更案、上架案等,也會公開過去函覆立法院的報告、文書密件,以及相關議案的處分書、委員會紀錄;另檢調偵查範圍的資料,按照偵查不公開原則,並未送入立法院。
此外,NCC這次提供的資料,僅開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立委調閱,無論是紙本、電子檔資料,都只能在現場查閱,且NCC也會派員輪流值班,進行相關文件保管。(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