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一名余姓女警連續盜竊不同商家日用品、食品。示意圖。(取自Freepik)
知法犯法!台北市中山分局一名50多歲,從警10餘年的余姓女警,今年4月30日涉嫌在文具店及超市,分別偷竊筆芯、文具、玉米等總價約300元的物品,店家報案抓人,警方才發現原來行竊者也是警察,而且不是第一次犯案。中山分局獲知後,今天(13日)表示,將會對該名女警記大過,並報請停職。
警方表示,該名女警在4月30日晚間8點左右結束勤務後,前往大同區一家文具店和另一家超市,涉嫌接連偷竊筆芯、文具、玉米等物品,總價約300元。店家發現後在2日報案,警方循線搜索後,證實涉嫌偷竊者竟是中山分局余姓女警,女警事發後也坦承罪行。不過,她也辯稱自己「精神恍惚」,不知道自己偷竊。
警方進一步調查,該名女警不是初犯,也曾在其他商家偷竊,品項大多是文具,日用品,價值都不高,而當時被懲處過後都未見再犯,直至今年又再犯。
中山分局今天表示,余員曾犯下竊盜罪,竟不知悔改,知法犯法,會依規定加重懲處,並報請停職,現為重點輔導對象。警方也已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民視新聞網》報導,中山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強調,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之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責任編輯:蔡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