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當詐團軍師遭續押禁見3個月 檢方爆他把錢疑隱藏法官辦公室

上報快訊 2024年05月13日 21:24:00
知名律師鄭鴻威因涉嫌替詐騙集團車手辯護、陪同偵訊,洩漏偵查筆錄內容等資料,台北地檢署13日將鄭鴻威等16名律師、1名助理、1名會計師等共18人依洩密罪嫌等起訴。(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知名律師鄭鴻威因涉嫌替詐騙集團車手辯護、陪同偵訊,洩漏偵查筆錄內容等資料,台北地檢署13日將鄭鴻威等16名律師、1名助理、1名會計師等共18人依洩密罪嫌等起訴。(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名律師鄭鴻威去年間,因涉嫌替詐騙集團車手辯護、陪同偵訊,卻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每月報酬3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13日)依依組織犯罪、洩密、洗錢等罪,起訴涉勾結詐團集體洩密案鄭鴻威等16名律師、1名助理、1名會計師等共18人並將16名涉案律師移送懲戒。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法官認為鄭鴻威和同案被告、鄭鴻威助理林佳毅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兩人延押禁見3個月。

 

不過,根據檢方庭訊時爆料指稱,鄭鴻威涉嫌把一筆現金,隱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檢方將此列為建請法官繼續羈押理由之一。

 

據《聯合報》報導指出,該新聞曝光後,法官石育恩馬上拿出他與鄭的對話紀錄,交給院方自清,證明並未涉及任何不法。

 

橋頭地方法院晚間指出,就報載稱律師鄭鴻威為回應檢方質疑,提及交付款項與石法官一事,因石法官未曾經檢方列為關係人而偵訊,也未曾審理鄭鴻威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案件,本於勿枉勿縱之精神,本院已著手進行內部調查。

 

檢方稱,鄭鴻威去年加入連姓男子詐騙集團,負責處理車手被逮後相關法律事務,然後也會再把案子委由助理林佳毅派案給其他律師,且擔任車手辯護人,鄭鴻威甚至利用陪詐騙出手偵訊、閱卷機會,把筆錄內容轉知給詐騙集團上游、首腦人員知情。

 

台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最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8人。其餘律師包括楊雅涵、李明潔、張作詮、朱一品、林聰豪、黃耕鴻、賴季倉、湯建軒、曾彥鈞、官厚賢、廖瑞銓、陳漢笙、蔡崇聖、鍾璨鴻、李佳玟,另也有鄭的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並將16名涉案律師移送懲戒。

 

不過,下午台北地院開庭時,檢方透露從卷證發現,鄭鴻威把部分款項,竟然藏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內,此部分仍在調查中,但鄭鴻威反駁,該款項為購屋工程款與本案無關。

 

鄭鴻威還向法官供稱,承認自己洩密,但否認參與犯罪組織、洗錢。且他並未有犯此二罪的主觀犯意。還稱自己若要隱匿財產,理應把他存放主要財產的2個銀行帳戶提領一空,但他並沒有如此做,且他從去年12月後就幾乎未再接詐騙集團案子。

 

檢方隨即當庭向法官表示,鄭鴻威羈押期,曾透過律師劉育年把telegram帳號密碼及其他指示事項,交給助理林佳毅,這已顯然有串證事實,加上,本案詐騙集團主謀連柏瑋,及其他共犯律師王偉、楊濟宇尚未查緝到案。

 

檢方透露,據卷證發現,鄭鴻威把部分款項藏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內,目前仍查緝中,倘若讓鄭鴻威交保,將影響後續查緝。

 

最後,北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鄭鴻威羈押間透過律師劉育年,把telegram帳號密碼交付給林佳毅,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仍有羈押的必要性,同時,法官認為林佳毅可自行打電話、LINE聯絡客戶,鄭鴻威沒有將通訊軟體帳、密交給林佳毅必要,鄭辯詞顯然不可採信。至於,林佳毅則有刪除存在手機內委任狀,且接受詐團成員探詢案情。故認定二人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責任編輯:許雅慧)

 

 

出稿時間:19:52

 

更新時間:21:20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