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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違紀連環爆局長李文章自請處分、涉案警21人調職8人記過

上報快訊 2024年05月13日 20:24:00
台中市警局長李文章(右)。(取自中央警察大學官網)

台中市警局長李文章(右)。(取自中央警察大學官網)

對於台中市少年隊、霧峰、大雅警分局,及台中市刑大前大隊長林明佐近日接連風紀連環爆,重創警察形象,台中市警局今天(13日)透過副局長郭士傑出面指出,市警局長李文章已針對近期風紀案件自請處分,另涉案警員、管考幹部等21人處分、調職,8人還被記過。

 

台中市警局副局長郭士傑表示,市警局長李文章已自請處分,另外還有21名警員、幹部涉嫌違法違紀、考監責任及懲處。對此類案件,警局也會嚴查嚴辦到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另由督察室督同各分局及各大隊加強蒐集風紀情資,針對有風紀顧慮人員,全面展開清查,若再有違法犯紀,一律嚴查嚴辦,該免職、停職或行政懲處、調職,絕不寬貸。

 

此外,郭士傑表示,對少數列管輔導同仁,市警局將持續加強輔導考核。若輔導無效,一犯再犯,則優先列為汰除對象。從2022年至今,已逕予免職或輔導辭職、退休列輔官警共25人,全面展現整飭風紀的決心。

 

針對近期風紀案件,除局長自請處分,另相關官警涉嫌違法違紀、考監責任及懲處如下:

 

(一)少年警察隊偵查佐張○勛核予記一大過,小隊長陳○聰及偵查佐田○豪各記過二次,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核予前隊長陳○哲申誡一次,組長陳○池、分隊長吳○濃各記過一次,分隊長高○懋、時任督察員莊○穎、蘇○鋒各申誡一次。

 

(二)霧峰分局小隊長林○豐核予記一大過,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核予分局長陳祥麟申誡一次、前隊長許○鳴記過一次、前副隊長闕○松、前巡官陳○瑞各申誡二次。

 

(三)大雅分局小隊長張○興核予記過二次,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核予前隊長曾○富申誡一次之懲處。

 

(四)當事人小隊長陳○聰、林○豐、張○興、偵查佐張○勛、田○豪等5人均改調為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地區。(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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