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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輸2場!彭文正因蔡英文「論文門」向女法官求償200萬 二審駁回

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4年05月14日 15:35:00
媒體人彭文正先前公開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的真實性。(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媒體人彭文正先前公開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的真實性。(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媒體人彭文正先前公開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的真實性,並不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沒有上簽呈請求重新分案,提告求償200萬元,並請求回復名譽,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彭敗訴,彭不滿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4日)認為無理由,再度駁回。


彭文正主張,因張詠惠一審已涉及實體論斷,已有先入為主偏見,而案件更一審又由張詠惠獨任審理;且他又提告張詠惠刑、民事訴訟,雙方已有嫌怨,無法公平審判。

 

彭文正續指,張詠惠執意審理論文案,甚至不上簽呈請求重新分案,更連續拒絕他請求將論文事件送請重分為重大矚目案件、改採合議庭審理,此舉侵害他的訴訟權,要求賠償200萬元,並刊登判決理由。

 

然而,張詠惠表示,分案過程沒有不法,也沒違反分案規則,且她也沒有迴避審理的事由;另彭文正要求重新分案或自行迴避,均無法律依據,因此並無造成侵權。

 

北院一審認為,彭文正無法證明張詠惠有何違法之處,實務上法官只能被動接受分案結果,彭的主張顯有誤會。而重大矚目案件的分案方式,屬極端的例外情況,須由法院考量司法資源整體利用及公平性,通案上應採一般分案處理。彭文正是媒體人、涉訟對象又有新聞性,就自認應分案為矚目事件,實有誤解,故判彭敗訴;但彭文正不服判決結果上訴。

 

高院今宣判,北院有訂定民事案件分案要點,分案事務是由當月分案庭長、分案審查小組負責,張詠惠並未參與分案;而依該分案要點,以及分案審查小組2013年的決議,更審案件本就應指定分案給原法官承辦,張詠惠無從恣意拒絕分案。

 

高院也指出,張詠惠為職司審判職務的公務員,未簽請重新分案或改分重大矚目案件,並未無違背職務,也沒有彭文正所指的犯罪行為,彭請求賠償200萬精神慰撫金,以及回復名譽,與法不合,因此駁回彭的訴求。

 

此外,彭文正因公開質疑蔡英文競選連任時作票,經中選會發聲明駁斥,對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等4人提告涉犯加重誹謗罪,但一審判無罪;彭再上訴,今天又被駁回,可上訴。另外,彭文正追加自訴控李進勇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也諭知不受理。(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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