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遠雄弊案。但高院4日晚間認定,趙、周兩人涉貪污等罪且嫌疑重大,也都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高度可能,裁定兩人羈押禁見、不得抗告。(合成畫面)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遠雄弊案,6月30日被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兩人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但高院4日晚間認定,趙、周兩人涉貪污等罪且嫌疑重大,也都有湮滅、偽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高度可能,裁定兩人羈押禁見、不得抗告。
高院表示,趙藤雄就本案犯罪情節,雖然大多指稱「不知情」或「不知細節為何」,尚須詢問集團員工。但高院認為趙涉重嫌,且身為遠雄建設和遠雄人壽董事長,也擔任遠雄巨蛋董事長,其供詞有影響員工和共犯、證人陳述的可能性。
此外,趙的秘書也被查出在檢方搜索時,有私自刪除電腦檔案情事,尤其周勝考在搜索前一天,疑似掌握搜索消息,還大膽向新北市政風處探聽廉政署是否有搜索遠雄集團等行動,綜合認定趙、周都有收押禁見必要。
因此高院裁定,認為趙藤雄、周勝考所涉罪行,嚴重危害法紀,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等狀況下,兩人受到的羈押處分尚屬適當、必要,合乎比例原則。(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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