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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世宏專欄:不只是「喬恩·史都華的問題」 〈蘋果〉應被問責

羅世宏 2024年05月24日 07:00:00
如何確保在追求科技進步的同時,確保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被犧牲或侵害?這是一個複雜但極其重要的議題,需要公眾、政策制定者和科技產業共同努力解決。(美聯社)

如何確保在追求科技進步的同時,確保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被犧牲或侵害?這是一個複雜但極其重要的議題,需要公眾、政策制定者和科技產業共同努力解決。(美聯社)

在這個數位化的世界,科技巨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他們不僅掌握著龐大的市場佔有率,更影響著資訊的流通和公眾意見的形成。然而,隨著權力的集中,這些公司對言論自由的潛在影響也引起廣泛關注。大名鼎鼎且廣受歡迎的電視主持人喬恩·史都華(Jon Stewart)是一個相當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他去年為 Apple TV+製作的新聞脫口秀節目被蘋果高管要求不要專訪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委莉娜·汗(Lina Khan),並且被要求不要在節目中討論「中國」或「人工智慧法案」等主題。這種情況,對照蘋果官網向來宣稱的「承諾尊重人權,包括隱私權以及資訊和言論自由」,顯得格外諷刺。

 

連喬恩·史都華的言論自由都受限於蘋果

 

該節目名為《喬恩·史都華的問題》(The Problem with Jon Stewart),首播於2021年9月30日。在製作兩季後,雙方因上述節目製作方面的歧見而於2023年10月起停止合作。

 

《喬恩·史都華的問題》(The Problem with Jon Stewart),在製作兩季後,雙方因上述節目製作方面的歧見而於2023年10月起停止合作。(圖片摘自蘋果官網)

 

此一事例凸顯了針對大型科技公司進行反托拉斯法規範的必要性。反托拉斯法旨在防止企業壟斷和不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並維護市場的良善運作。對於像蘋果這樣的大型科技公司尤為重要,因為其影響力遠超過一般企業。當一家公司能夠左右公共討論的範圍時,它就有能力塑造公眾認知,不僅對市場公平競爭構成威脅,更是對民主社會基石的侵蝕。

 

在結束與Apple TV+的合作後,喬恩·史都華於今(2024)2月12日回歸主持每週一深夜播出的《每日秀》(Daily Show)。這是他暌違該節目主持工作將近十年後的首次復出。一復出就引起轟動,頭兩集收視率表現長紅,創下2018年以來的最佳收視率,總計吸引了大約將近190 萬人收看,而且一如過往,大受年輕觀眾歡迎,在傳統電視節目中顯得一支獨秀。

 

「為什麼他們如此害怕?」

 

不受蘋果的掣肘後,在4月1日播出的《每日秀》裡,喬恩·史都華終於如願專訪了莉娜·汗,並且在節目中揭露去年《喬恩·史都華的問題》因為蘋果高管從中作梗而無法專訪Lina Khan的秘辛!他說:「他們甚至做了不讓我們做有關首部《人工智慧法》的愚蠢事情,這種敏感度是什麼?為什麼他們如此害怕在公共領域進行這些對話?」

 

美國司法部於2024年3月21日起訴蘋果濫用在智慧手機市場的壟斷地位。緊接著是喬恩·史都華4月1日在《每日秀》對蘋果箝制言論自由的指控。司法部的起訴書特別指出,蘋果的市場支配地位可能對言論自由有害:「蘋果的行為不僅限於壟斷利潤,甚至影響了言論的流動。例如,蘋果正在迅速擴大其作為電視和電影製片人的角色,並行使此一角色來控制內容。」

 

該起訴書對蘋果從事反競爭行為的指控,主要有以下幾項:一是透過它對iPhone應用商店的控制權,「破壞」超級應用和雲端串流媒體應用,二是使用其 API 來「破壞」即時通訊、智慧手錶和數位錢包領域的競爭對手,三是利用其與開發者和其他人的合約條款來「獲得、維持、擴大或鞏固壟斷地位」("obtain, maintain, extend or entrench a monopoly.")。

 

莉娜·汗依舊鬥志昂揚

 

在這樣的脈絡下,莉娜·汗作為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委的角色顯得尤為關鍵。她的任務是監督市場交易秩序,確保不會出現違反反托拉斯法的行為。年僅35歲的她,接受拜登總統任命以來,相當積極面對科技巨頭的壟斷問題,並且承諾將對它們進行必要監管。然而,這些科技巨頭不會輕易就範,因為在一個由科技巨頭主導的時代,任何試圖限制其權力的舉措都會遭到強烈反彈。所幸,在《每日秀》的專訪中,莉娜·汗仍然顯得鬥志昂揚。

 

 

此外,科技公司對於數據的控制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用戶數據的收集和分析使得這些公司能夠精準地操作定位廣告和內容,這在商業行銷上無疑是一個巨大優勢,但同時這也帶來了隱私侵犯和數據安全的風險。

 

蘋果前科累累,但問責法律付之闕如

 

截至目前為止,美國缺乏類似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數位服務法》(DSA)和《數位市場法》(DMA)的聯邦法律,這也讓蘋果等科技巨頭難以被適當地問責。

 

事實上,包括蘋果在內的大型科技公司在不少情況下可能會傷害或危及言論自由。在這次風波之前,蘋果已經有過不少「前科」:

 

首先是蘋果對應用商店的控制,因為它對應用程式上下架擁有巨大的審查權力。例如,Parler這家聚集著政治傾向較保守用戶的另類社交平台,2021年在被指控未能有效管理暴力和極端內容後,曾被從蘋果的應用商店下架。此一舉措在當時也引起對大型科技公司是否濫用壟斷權力的爭論,尤其是關乎大量用戶的言論自由受到該下架決定所影響。

 

此外,蘋果在2018年2月底開始,將所有中國大陸用戶的iCloud服務移交雲上貴州大數據公司負責運營,等於是將中國大陸用戶的全部數據資料交給一家由中國政府獨資掌控的公司。

 

如果蘋果等科技巨頭遲遲無法被適當地問責,最終前述「喬恩·史都華的言論自由問題」可能會變成我們每一個人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嚴肅面對這個問題:我們如何確保在追求科技進步的同時,確保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被犧牲或侵害?這是一個複雜但極其重要的議題,需要公眾、政策制定者和科技產業共同努力解決。最低效度來說,我們需要更多的透明度和對科技公司權力的監督,以確保言論自由免於受到科技巨頭的不當限制。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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