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於5日晚間7時三讀通過,行政院長林全強調前瞻計畫的預算會受《公債法》的限制,這是過去沒有的先例,希望能夠為日後樹立典範。(攝影:陳育陞)
眾所矚目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於5日晚間7時三讀通過。隨後,行政院長林全親自赴立法院向立委們致意,並強調前瞻計畫的預算會受《公債法》的限制,這是過去沒有的先例,希望能夠為日後樹立典範,之後也非常樂意接受各方監督。
前瞻條例草案經行政院院會3月通過送進立院至今,歷時數月,在朝野多方角力下,最終以4年4200億元為第一期,後續預算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為準續編,期滿後經立院同意後,才可編列後4年第二期的預算。
林全說,非常感謝立法院的各黨團委員,在審議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時,花費許多時間,最後也協商出了共識,讓議程能夠順利進行。
因為過去的特別條例都是突破《公債法》舉債15%上限,林全表示,此次前瞻特別條例,須受到《公債法》15%限制,希望建立典範,給未來施政做參考。這是《公債法》立法以來,第一次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對於許多人已為前瞻計畫預算不受限制,「完全是誤解」。
對於過去的特別條例立法,林全進一步指出,以往都未提出具體計畫金額,導致計畫如何估計受到批評,但此次前瞻條例不但有寫出金額,還附帶計畫說明金額如何算出,還可以算到小數點,告訴社會大眾此次特別條例想要做的理想。
林全強調,這次的前瞻條例時,能有自信告訴大眾,為有所規劃,有所想法。未來條例過後,預算案送進立院,會逐案審查,「我們願意接受社會各界以及立院嚴格審查」,確保預算程序正當,並所有的完成可行性、環境影響評估,並大方接受各方的檢驗。
面對未來,林全說,社會對於前瞻條例的預算有很多疑慮,但此次接受在野黨意見,將條例分為兩個期程,希望可以證明計畫都是「值得的,有意義的」,通過立院同意後,才有第二個期程,請社會大眾安心。
據《蘋果》報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預計10日提請召開第二次臨時會,最快12日即可召開談話會,下午就能召開臨時會院會,邀請行政院長林全報告前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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