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選舉期間發文,直指侯友宜要選總統還炒地皮,根本沒有居住正義。(合成照片/王侑聖攝、李正皓臉書)
在今年1月於總統大選期間,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指控當時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跟建商合作開發土地。侯、蔣也反告李正皓意圖使人不當選、妨害名譽等罪,北檢認為,李根據公開資料,針對公益有關的事提評論非憑空捏造,判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李正皓也在臉書立即回應說,我的爆料不是連連看,都是有實際證據的,所以我平均每年被告3到4次,但不論告我的人有多大咖,但我從未被起訴過,更遑論被判刑拘役或易科罰金。這個時代所有人都需要聲量,但所有爆料請基於事實。
2023年底,12月至1月初時,李正皓在自己臉書上發了「侯友宜真的很敢賺」、「一手收購新莊的地皮、一手放寬新莊的容積率」、「竣業建築與蔣根煌關係」幾篇關鍵字貼文,指控侯友宜炒地皮行為,打臉侯要選總統,卻這麼做何來居住正義。
李正皓說,侯友宜用市長身分,與「竣業建築」合作開發土地,他先是指控侯友宜政策容積獎勵,刻意多買地換取容積獎勵從200%提升至240%,更點名竣業建築就是蔣根煌的金主,固定會捐錢給蔣根煌,指控建商權力直通議會,質疑背後關係並不單純。
當時,侯友宜和蔣根煌認為,李正皓所言損害兩人名譽,提告李正皓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刑法》加重誹謗罪。
檢方指出,根據侯友宜律師所稱,侯友宜確有放寬建地容積獎率、增建公有市場,蔣根煌也知情建商梁姓兄弟有在2018年、2022年捐款給他,因此,認定李正皓是根據公開資料做出評論,並非捏造無根據,認為李評論屬言論自由保護範圍,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