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行政院提請覆議若不通過,民進黨團、監察院、行政院不排除聲請釋憲。(合成畫面/王侑聖攝)
立法院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推「國會改革五法」修正案28日下午三讀通過,包括總統定期赴國會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官員不得反質詢、國會聽證權、調查權等。針對修法涉及違憲條文,據了解,賴清德政府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已備好反制方案,行政院已提請覆議,民進黨團擬提緊急處分,覆議案若不通過,聲請釋憲將不單單由民進黨團提起,修法通過後權利遭受侵害例如監察院、行政院不排除也聲請釋憲。
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昨天三讀過關,修法後立法院立委擁有調查權與聽證權,此修法已經違反五權分立原則,也剝奪監察院調查權,《立委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針對調查中的案件,立法院有調閱權,但已經違反釋字第729號等解釋意旨,監察院調查中案件如法院審判中案件,自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之對象。
據了解,除了民進黨團針對表決程序違憲、條文違憲聲請釋憲外,行政院、監察院都提出釋憲聲請備案,三讀修正案後,行政院主要針對備詢官員虛偽陳述、藐視國會罰款,以及反質詢部分研議提出釋憲;監察院針對被侵害到的調查權提出釋憲。
監察院昨(28日)發新聞稿嚴正聲明該修法已經權力分立,監察院提到《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而立法院調查權係為取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之輔助性權力,本應受有限制,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重疊,更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且監察院調查中案件,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之對象。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29日)在記者會表示,黨團一定會提出釋憲,程序上會等總統公告條文之後才能釋憲,最遵守釋憲有其必要標的。至於如何搭配行政院提出覆議時間,他表示行政院已經提覆議,依法2週內立法院會處理,但現在國會情況,立法院一定不會通過覆議,若覆議案沒通過,後續行政院是否提釋憲,他也尊重行政院後續動作。
柯建銘表示,釋憲案可能3個月或半年才會出爐,這個時期可能成為國民黨濫用法條的空窗期,但條文也可以緊急處分,因此希望等釋憲結果出爐的空窗期間,還是希望能與在野黨以對話取代對抗。
不過麻煩的是,現任15位大法官中有7位大法官(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任期將在10月31日到期,依據法令,司法院接受聲請解釋案條件為先推定3位大法官審查,剔除不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不予解釋者,其應予解釋之案件,應提會討論。關於解釋憲法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現在的大法官有7人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將在10月底卸任,屆時要是朝野衝突過激,在野黨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若國會改革釋憲案拖到10月底,情況恐不利於民進黨,因此綠營內部也有推判,該釋憲案應該「速戰速決」,最好能在10月底現任大法官卸任前釋憲案有其結果。
綠營高層表示,藍白的國會修法除了違反院際權力分立外,已經是「一院打三院」,該修正條文除了程序違憲外,調閱、聽證以及反質詢、國情報告即問即答等,已經僭越院際權責,同時踩到監察院、行政院跟司法院的權力分立原則。司法院可能基於是解釋憲法,不會自提釋憲外,若真上憲法法庭,恐成為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對上藍、白違法法條,三對一的憲法法庭激烈爭辯。
至於有無可能被認定的違憲修法,賴清德總統就先槓上在野黨,不公告三讀提案?該人士認為,賴清德不至於不公告,因為如此一來就是對在野黨宣戰,因此程序上,就是行政院提覆議程序,立法院15天內處理,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二分之一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接受,經總統公告後,再來走釋憲程序。
而國會改革造成的院際爭端,民進黨高層認為,這也是為賴清德創造一個協調的高度,以往院際有紛爭時,由總統出現協調,如今立法院與行政院恐因修法造成相關紛爭,也能給賴清德協調處理的空間。這陣子針對國會修法紛爭,賴清德表達立場強調恪遵《憲法》,執行人民賦予他的職務,「更期待國會朝野黨團能回歸理性討論,讓議事運作恢復和諧且獲得最大共識,以回應人民期待。」(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