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為了私利就可以「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就可以「我一直都是中國人」、就可以「我們都是中國人」,而且還可以理所當然被諒解,那麼,一甲子的努力算甚麼?(圖片取自相信音樂臉書)
古人說戲子無義,這話有其時空背景。貧而為娼的時代,社會弱勢者們,要想尊嚴和生存兩全,怕是奢侈。為繼續一口氣,捨尊嚴、捨是非、捨羞恥、媚人取財之舉在在都是,行徑可悲卻亦可憫,「應予體諒」不必苛責。至於販藝賣技者,多半出身困苦人家,無緣於書冊經籍 ,忠孝節義做人道理,只在梨園戲本裡和優美的唱詞中;粉墨登場時的義氣黑白,不會轉化在生活抉擇裡。正因如此,一旦出現有節有義的伶人,社會必定冠以美名,表彰其難能可貴的操守,並流傳千秋享有殊榮。可見,戲子有義這多罕見。但這是昔時,是那個叫戲子的貶抑年代。
現下的台灣,沒有戲子,有的是明星和偶像,識字懂書五技全能。彼等只要擠身社會偶像行列,必備受抬舉且榮寵加身,是青年的樣板粉絲的楷模。民眾掏錢看秀爭先恐後,一點不似繳稅時給錢的痛苦。這些捧場,讓偶像們即使不是富可敵國,怕也綾羅豪宅伴隨其身,而非「唊飯攪鹽」勉強度日的困苦人。偶像們有取之於民的財富,沒有民脂民膏的指責和約束,顯見,社會待其不只不薄,且是特別優厚。絕對好過每天勤勞,罵不還口的公僕、部長、閣員、五院院長、總統,更遑論市井勞苦奔波的販夫走卒。天下的午餐都該付費,社會給予的款待和善意,不是為了縱容為所欲為利己損人。行止不端,見利忘義,當然該議,不必「應予體諒」。除非,大家心底裡視他們為戲子。
這個「應予體諒」,是一張赦免令護身符,只要貼好這張令符,這輩青年偶像們,大可堂皇投誠中國。既已豁免在先,怎可不排隊爭先去表態?還需要在乎這個不友善的鄰居正在環台軍演霸凌自己?還需要自省生於斯長於斯且出名於斯的台灣人正是自己?
放眼全球,各國人民再怎樣的有黨派信仰,也不會有不同的國家認同。美國共和黨民主黨,選舉時廝殺再慘烈,也沒人說自己是英國人。台灣花了一甲子的時間,才讓生長於這塊土地上的兒孫們懂得看重自己的國家,尊敬自己的價值。
如果為了私利就可以「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就可以「我一直都是中國人」、就可以「我們都是中國人」,而且還可以理所當然被諒解,那麼,一甲子的努力算甚麼?近日/此時在立法院周邊的十數萬不為小我私利,只為大我是非而淋雨露宿奮力嘶喊的青年們,又是甚麼?
偶像與粉絲,是一個市場機制,亂紀敗德的偶像,粉絲自有公評,也自有裁定,不勞總統出手指導。除非,希望各家粉絲都效法各自的偶像。
柯文哲講過一句「兩岸一家親」,被國人唾棄至今,大概是因為他不會唱歌跳舞!而黃安會唱歌跳舞,所以,他那令人惱怒的言論,現在也應可獲得諒解。
※作者為退休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