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立院大黨違憲炒短線,傷害國本時,總統是最後撐住的大樑砥柱。(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想想看,若一棟高高樓房,三樓想大興土木(立委擴權),而不與二樓一樓或上面其他樓層商量,更不就地基能否承受得住,要不要先修擴、修穩地基再來談大興土木,三樓就是想大興土木,而且很急,也不理其他樓層的評估與建議,反正依法規他們人數夠。
這就是我們今天立院反對黨以多數,不顧應先修憲法,反正先違憲再說;立委犯其他民刑法是會有罪的,違憲亂政,經大法官解釋行不通,也沒犯啥罪啊,所以藍白兩黨有恃無恐,也不管立委應當是服務人民、人民的僕人,現在竟強硬通過調查、調閱權,不配合可連續罰,包山包海,政府機關與個人包括大人小孩都不免。
罰錢,只聽過警察開罰單(而且可申訴),縣市府開罰(這可以訴願),沒聽過立委可以開罰,沒有申訴制度,這不僅是侵犯了司法權,也違背憲法保障財產權意旨!
他們不先去修憲(修地基),就是要硬幹,橫材入灶,除了要讓全國人民不好過,五權混淆傾斜的動機外,沒有他想。
立委既然可以成立小組,進行各種調查強要各種文件看,那麼,誰來監督防止立委濫權洩密?馬文君與徐巧芯以洩密罪被告偵查中;此法通過,就沒有立委洩密問題了,立委既然調查調閱範圍也涵蓋政府機關,那麼非常嚴密敏感的國軍團體,是否很快被迫繳交各種文件?須知軍隊裡即使非密等級的文件或物品,非經允許也不可擅自外流,防諜也;這樣三軍之垮可期,歐美日也怕洩密不敢與我們情報交換軍武支援,總統作為三軍統帥,反對黨既以政敵衝來,就必須為民為國為軍堅持到底,寧願政治前途擺一邊,也必須堅守基本大法:憲法。
總統是最大民代,是全民辛苦選出,就必須傾聽十萬人、十萬人上街民意,必須保護人民合理上街憂心國事的抗議民權,賴總統出來講話挺民意是對的,台灣也只有以憲法才能走出活路;當立院大黨違憲炒短線,傷害國本時,總統是最後撐住的大樑砥柱,大家才能生活發展,而不是立委洩密合法化地從我們背後撞來,撞裂百年來憲政落實的努力,總統與政院還要委曲求全,則三軍垮,人民輸,繁榮與安全消失是可以預期的。
總統是憲政的捍衛者,不是立院的彎腰者,妥協者!
※作者為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