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是攸關台灣憲政的重大議題,不應在沒有逐條審查與討論的情況下強行通過。(資料照片/攝影:王侑聖)
爭議重重的國會改革法案在上月28號正式三讀通過。然而,當法案在院會進行二讀、三讀程序時,立法院外聚集了數萬民眾抗議,要求立委「退回法案,逐條審查」,並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等口號。同時,全國也有近上百位專家學者共同連署聲明,呼籲藍白兩黨將法案退回重審。但令人遺憾的是,藍白兩黨立委卻仍然無視人民的聲音,以多數輾壓的方式強行舉手表決通過。筆者認為,先不論這些國會改革法案的實質內容是否違憲,單就藍白在委員會及政黨協商時沒收民進黨籍立委的實質討論權力,便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同法第九條也指出:「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然而,在本次國會改革法案一讀前的程序委員會,藍白便直接封殺民進黨黨團所提的國會改革法案版本,連排進審查的機會也不給。藍白國會改革法案在完成一讀後,進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也不依立法程序進行逐條討論和審查,直接將法案全數送交黨團協商。在送交黨團協商後,藍白仍未仔細檢視條文內容,最終協商破局,將全案交付院會討論。最後,在藍白兩黨強行不記名舉手表決下,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二讀,並於上月28號逕付三讀完成。本次立法顯然違反「委員會中心主義」,更與程序正義原則相悖。
此外,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也在網路上配合國民黨造謠,以掐頭去尾的方式剪輯影片,散播民進黨立委在委員會上不討論、不斷提散會動議等言論。但民進黨立委並非不討論,而是因為召委吳宗憲在進入討論後,限制每名立委討論時間只有4分鐘,並在逐條宣讀完條文後,隨即詢問在場立委若照修正版本通過有無異議。當民進黨立委提出異議要求逐條討論時,吳宗憲並未理會民進黨立委請求,才迫使民進黨黨團提出多次散會動議,盼藍白能緩下腳步,逐條討論法案內容。黃國昌為了黨團私利,濫用媒體工具,罔顧事實,更在517院會前一晚,聲稱法條內容為最高機密而不願公開,淪為黑箱,實為民主悲歌。
筆者認為,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均應按我國憲政體制及法律程序來運作,況且國會改革是攸關台灣憲政的重大議題,不應在沒有逐條審查與討論的情況下強行通過,這次藍白立委選擇用這種粗暴草率的方式來立法,是不是代表接下來四年,只要藍白兩黨達成共識,就能複製同樣的模式來立法?而這種行為與獨裁國家又有何差異?
做為台灣公民,我們尊重最後的選舉結果,但不代表多數無須尊重少數,更不能以人數多寡來破壞實質立法程序。人民所期待的是以討論、對話的方式來修訂法律,而非濫用立委職權以獨裁、威權手段來立法。筆者期望藍白立委能正視此次青鳥行動的抗議聲音,未來在行使職權時,務必審慎思考,遵守程序正義,落實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精神。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三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