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色老闆「基於父愛」5次性騷女員工 法官不採信判賠百萬

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年06月03日 17:52:00
台中某經紀公司女員工透露,多次向老闆娘反映被性騷擾卻無效,最後決定蒐證提告。僅為示意圖。(取自Pixels)

台中某經紀公司女員工透露,多次向老闆娘反映被性騷擾卻無效,最後決定蒐證提告。僅為示意圖。(取自Pixels)

台中市1家經紀公司詹姓董事長,遭控應酬場合時,對女員工灌酒還趁機摟抱、撫摸,半夜更傳Line「突然很想你」,事後挨告性騷,該名董事長向法官辯稱,一切是基於「父愛」行為。但法官並不採信,判詹男和公司應連帶賠償女員工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這位女員工控訴指稱,2021年間,她當時任職台中一家經紀公司,遭該公司50多歲董事長性騷擾至少5次,當時,還曾向掛名負責人老闆娘反映,沒想到,老闆娘不僅沒有制止色老闆行為,她最後忍無可忍只好自行蒐證,最後把色老闆一狀告上法院。

 

女員工說,有一次性騷擾發生在2021年底,當時,她胃部發炎,老闆還仍堅持帶她出去應酬,在飯局中頻頻對她灌酒,還趁機將手伸進她衣服裡面,撫摸她背部與腰部,導致她身心受創。

 

另1次被性騷擾是在2022年4月29日上班時間,色老闆不只對她拉手、摟腰,還伸手打她屁股,她向老闆娘投訴,卻被回稱「老闆只是把你們當孩子」。

 

法官審理後認為,該名色老闆5次性騷擾被害女員工,導致被害人「身體權或人格尊嚴」受損,依《性騷擾防治法》求償慰撫金於法有據,故判這名色老闆和公司須連帶賠償被害女員工共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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