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的金融詐騙案一審被判死刑,正試圖償還金錢缺口,換取改判。(美聯社)
越南女首富、萬盛發控股集團董事長張美蘭(Truong My Lan)涉嫌證券詐騙、行賄、挪用公司資產,4月一審遭判死刑後,已提起上訴。
張美蘭案牽連甚廣,越南當局已扣押張美蘭持有、價值超過12.3兆越南盾(約160億新台幣)的股票、幾兆越南盾的現金以及一系列不動產。張美蘭也要求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向債券持有人償還債券債務,以在未來審判中爭取不被判死刑。
越南《青年報》(Tuoi Tre News)報導,在與調查機構合作的過程中,張美蘭承認該公司所發行的債券違法,並要求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將以她被扣押的全部資金和資產,向債券持有人償還債券債務。
越南公共安全部警察調查局認為,張美蘭終於承認她在債券發行和濫用的犯罪行為,導致嚴重後果,也承認自己負有賠償損失、返還債券持有人的責任。張美蘭的認罪態度或許會在接下來的審判予以考慮,萬盛發集團先前已推出具體對策,試圖償還債權人損失。
另據《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在調查過程中,公安部從張美蘭身上扣押2240億越南盾,凍結價值超過920億越南盾和160萬美元的79個帳戶,還有其他相關法人實體的205個帳戶,總額達8240億越南盾和近26萬美元,也扣押張美蘭的在河內、胡志明市、峴港的9處房產。
5月22日,萬盛發集團發布文件,提出初步補救計畫,先將超過5190億越南盾的資金直接轉入調查機構的保管帳戶,也陸續在轉讓抵押資產,以填補缺口。
4月11日,張美蘭因犯下「行賄罪」,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因在信貸機構經營中犯下「金融詐騙」,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且因「挪用公司資產」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