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指控桃園一名女檢座承辦詐團律師男友擔任辯護人的案件,違反迴避要求。(擷自Google Maps)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12日)指控,桃園地檢署一名女性檢察官,不僅「鼓勵」朱姓律師男友加入詐團的律師陣容,還承辦男友擔任辯護人的被告公訴案件,違反迴避要求,桃檢卻認為此作法不會影響到偵查,痛批「這種托詞根本是嚴重放水!」法務部隨後說明,已責由台灣高等檢察署依法調查女檢察官,若有不法,決不寬貸。
黃國昌指出,近日發生不肖律師參與詐團犯罪、監控車手、洗錢等違法情事,其中竟然還有法官涉入其中,協助不肖律師藏匿犯罪所得。更駭人聽聞的是,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鼓勵」律師男友加入詐團的律師團。東窗事發後,媒體卻報導桃檢認為該檢察官替其律師男友查詢檢察官書類系統並未影響到偵查或涉及妨害秘密。這種托詞根本是嚴重放水,桃檢應針對此進一步調查,不應草率行事。
黃國昌表示,「鼓勵」律師男友打入詐團的檢察官,竟然承辦其男友擔任辯護人的被告的公訴案件,嚴重違反迴避的基本要求;更離譜的是,當起訴書要求針對累犯被告加重其刑,卻因該檢察官實際蒞庭時沒有指出證明方法,導致最後根本沒有依累犯加重其刑。
黃國昌提到法務部次長也坦承他揭露的離譜事,並未在先前桃檢移給檢審會進行評鑑的資料中,他質疑「清查該檢察官是否有承辦其律師男友的案件,不是應該是最基本的嗎?」他也點名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應針對協助詐團藏匿犯罪所得的法官所承審的案件進行釐清,認為在整個社會都在對抗詐騙猖獗時,政府絕對不應展現縱容的消極態度。
對於黃國昌的指控,桃檢回應女檢察官行為雖未觸法,但仍依相關規定函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務部今天也聲明,第一時間即責由台灣高等檢察署依法查處,儘速釐清,查明事實,若查有不法,絕不寬貸,以貫徹對檢察官品德操守的嚴格要求,並維護民眾對司法的信心。(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