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知道已經部分違憲,國民黨為何堅持要立法?

廖國翔 2024年06月25日 07:00:00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國會改革法案不違憲,若有違憲應該也只是部分違憲而已。(合成圖片)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國會改革法案不違憲,若有違憲應該也只是部分違憲而已。(合成圖片)

媒體報導國民黨關於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之態度,當中提到國民黨可能推派立委翁曉玲及吳宗憲至憲法法庭陳辯論,主張國會改革合憲。文中另引述吳宗憲之說法,其評估「國會改革法案不違憲,若有違憲應該也只是部分違憲」,此語一出即引起軒然大波,綠營及大眾均質疑,為何明知違憲仍要立法?為何拒絕於立法程序中,就法案內容實質討論,以避免違憲之可能性?翁曉玲則稱,如果屆時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她會就違憲的部分提出法律修正案。

 

吳宗憲也知道說錯話,於隔天旋即改口,說他誤會記者的意思,他的真意是「照民進黨再修正動議版本通過者」,該部分有可能違憲,至於依國民黨版本通過之條文則無違憲可能性。然而,他可能覺得大家都是金魚腦,都會忘了他前一天說的話。吳宗憲前一天受訪的說法恰恰相法,他是說照民進黨所提再修正動議通過部分,佔條文文字近半,該部分應該不會違憲,言下之意就是其他照藍白提案通過之部分可能違憲。他想要說的,不外乎是告訴大家大法官都是民進黨的人,所以只有藍白提案部分會被宣布為違憲,只是沒想到會被大家「抓錯重點」,放在他自承法案「部分違憲」。

 

至於翁曉玲的部分,則不能說她有錯。畢竟立法與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照前大法官湯德宗的說法,其實是一個「動態平衡」的過程,若法律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立法者有按照憲法法庭裁判之意旨提出修法之義務,倘若修法之內容有違裁判之意旨,再交由大法官審判,透過這一來一往的動態過程,來尋求行立法與司法間權力之平衡並維繫憲政秩序。但令人無法接受的,其實是國民黨立委們的心態。他們告訴大家的是「違憲沒什麼,反正被宣告違憲我就再改就好」,甚至明明也評估違憲機率不小,還想要利用法律被宣告暫時處分前的那段時間,趕緊行使那擴權無節制的調查權。

 

比翁曉玲更誇張的,則有像是羅智強,他呼籲大法官應自重,說「大法官不是民進黨的狗」,先前更曾說過「就算大法官宣告法律違憲,我也不會修法」;吳宗憲先前也要大法官「珍惜羽毛」,結果自承立法部分違憲,那還真想反問他為何立法委員不需要珍惜羽毛?另外,林思銘說如果大法官敢做暫時處分,立法院一定會作出相應的反制,例如刪除司法院預算,尤其是大法官的預算。

 

20餘年前,大法官做出釋字第585號解釋,宣告真調會條例部分違憲,斯時國親以「大法官不是法官」,不受憲法第80條關於「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為由,於審議總預算時刪除大法官的「專業加給」作為報復,遭大法官以釋字第601號宣告侵害司法獨立而違憲。沒想到,20多年過去,國民黨先是曲解釋字第585號解釋中「國會調查權」之意旨,訂出國會擴權法案,並且又威脅大法官若宣告法律違憲或做出暫時處分,就要刪除大法官的預算作為反制。

 

這個政黨數十年如一日,視憲法如無物,把違憲當喝水般正常。除前揭提及者外,例如大法官早已於釋字第613、645號解釋中說明,將獨立機關委員以國會政黨比例產出,係侵犯行政權之核心領域而違憲,但國民黨現在又想修改NCC組織法,規定NCC委員應依國會整黨比例提名。又如釋字第793號,大法官說黨產條例是處理政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利益,並未限制或剝奪政黨之存續,但國民黨硬要回復救國團已經被收歸國有的不當黨產。有時不禁在想,我們這個社會究竟是對於憲政法制太過不重視,亦或是對於特定政黨太過寬容。為什麼會有政黨可以一再違憲,即使是過去已經被宣告違憲之法律,都不能做到「不二過」。還能公然威脅大法官、公然挑戰司法獨立,甚至說即使大法官宣告違憲,立法院也未必要理會,而這些言論竟然都沒受到太大的譴責與檢視,甚是有一群人拍手叫好。

 

然而,任何憲法機關都有遵循憲法的義務,立法院作為民意機關,當然亦是如此,並不會因為「民意比較大」而成為例外,若沒有大法官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最終受到侵害的不是公家公權力,而是人民的基本權。藍營選民真得想想,這真的是你們要的嗎?即便政治立場不同,但遵循憲法的遊戲規則,共同維護這套憲法所形塑保障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應該是全體國民的共同價值,遠超過於任何政黨利益。

 

※作者為律師

 

關鍵字: 違憲 吳宗憲 翁曉玲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