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招攬投資誆稱年息達264% 檢方起訴申請沒收詐金4.6億 

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年06月24日 18:38:00
邱男以高利息引投資人上鉤吸金4.6億,檢方依《銀行法》等罪將他起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邱男以高利息引投資人上鉤吸金4.6億,檢方依《銀行法》等罪將他起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中市邱姓男子在網路上透過刊登廣告及開說明會,向308位投資人招攬投資地下期貨,吸金達4.6億元。雖然,邱男2019年潛逃出境,今年2月檢警掌握將他逮捕歸案,且向法院聲押獲准,台中地檢署今天(24日)依《銀行法》等罪將他起訴。

 

據檢方調查,50歲邱男在2018、2019年間,在臉書社團刊登廣告及召開說明會方式,對外招攬資金操作期貨交易。邱男承諾投資人,不論損益如何,都保證固定給付周息1到4%,或月息1至22%不等利息,換算成年息,等於有12%到264%。

 

投資人上鉤後,邱男在台中市東區自由路三段、西區台灣大道二段、北區中清路一段等處的辦公大樓成立操盤室,招攬民眾前往操盤室參訪,更由通訊軟體傳送操作期貨績效表給投資人,證明投資期貨交易獲利頗豐。

 

此起投資詐騙案,包含余姓投資人在內共308人參與,吸金上達4億6265萬元。邱男先與投資人約定每筆投資期間為1年,並與投資人簽訂「期貨代操合約書」、「合約書」或「收據」等文件資料,作為投資人出資憑證。

 

2019年底,邱男因操作期貨虧損,無法持續支付投資紅利及返還本金,立即潛逃出境,投資人發現邱男失聯得知受騙,立刻向警方報案。

 

 

中檢檢察官獲報後展開調查,之後,檢調掌握邱男回國訊息,今年2月17日邱男入境後,立即再機場將他逮補。檢方訊問後認他涉犯《銀行法》等,且有逃亡事實,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今提起公訴,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4億6265萬元。(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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