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日前表示,只要中國認定有台獨犯罪行為,就可以依法提起公訴,並採取缺席審判,之後發布全球通緝。(攝影:張哲偉)
6月21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於任何個人或團體1)發起、建立「台獨」分裂組織,策劃、制定「台獨」分裂行動綱領、計劃、方案,指揮「台獨」分裂組織成員或者其他人員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活動;2)制定、修改或廢止台灣有關規定,亦或以推動公投等方式,圖謀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3)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對外進行官方往來、軍事聯繫,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4)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傳媒等領域大肆歪曲、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或者打壓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的政黨、團體、人員,最高可處以死刑。
試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成立至今,可沒管轄過台灣一天半日,能怎麼執法?武力入侵台灣來抓人?根據《意見》的台獨行為定義與最高可處以死刑的處置,台灣除了統派的少數人,人人皆算台獨分子,若以武力入侵台灣來抓人,就要上演「二二八事件」2.0版嗎?那麼,《意見》有沒有可能是中國武力入侵台灣之其自認的法理準備?
不過,在《意見》公布前幾天,傳出有多名人士告訴英國《金融時報》,習近平曾向歐盟強調,美國一直慫恿並誘騙中國入侵台灣,但「我不會上當。」好吧,就姑且假裝相信習近平,入侵台灣處置台獨分子不是選項,那麼,中國能如何懲治台獨分子?
「台灣民眾黨」主席特別顧問邱毅表示,只要中國認定有台獨犯罪行為,就可以依法提起公訴,並採取缺席審判,之後發布全球通緝,目前有 65 個國家與中國有司法互動,這些國家可以協助逮捕罪犯遣返中國,所以台獨份子一旦被中國定罪,離開台灣後就可能被逮捕。他還強調,何況「統一日子」也接近了,這些人在統一後還能逃到那裡去呢?「當這些人被全球通緝時,將隨時隨地面臨可能被逮捕的情況,將生活在日夜惶恐、杯弓蛇影的驚悚中,或許這就是堅持走台獨死路的應付代價吧!」
感謝不會被中國懲治的「台灣民眾黨」主席特別顧問的清楚說明,但非常奇怪,生長在台灣的他,是不是故意忘記台灣人爭取自由民主的奮鬥史?在過去黨國時代,中國國民黨以惡法(戒嚴法、刑法內亂罪、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軍警特務與法院,砌出限制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行等權利的銅牆鐵壁,台灣人就有過「日夜惶恐、杯弓蛇影」的驚悚生活。而且,當時黨國懲治許多追求自由民主者的重要理由就是「叛亂或煽動叛亂」,並認定他們是「包庇匪諜、通匪、為匪宣傳、匪諜」。但最後,外人看來是幾乎沒有勝算可能、也無處可逃的台灣人,還是讓黨國高牆倒下,因此,對台灣沒有司法管轄權的中國,現在想複製過去黨國時代的白色恐怖來震懾台灣人,豈不是個夜郎自大的笑話?更是不瞭解台灣社會的膚淺無知。
撂倒黨國的台灣民主運動,是個漫長的血淚歷程,必須從二二八的血泊中站起來,在白色恐怖下掙扎找出口拚搏,但正因為步步艱難,走了許久,「不屈服與不放棄」的勇氣和意志,成為世代傳承的台灣魂。而且,許多追求自由民主者也同時主張台獨,如曾擔任蔣介石國策顧問的雷震,就提出〈救亡圖存獻議〉,主張台灣必須「改制以自保」,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與主張台灣獨立的鄭南榕,都是認為改掉反民主、反自由、反法治的體制,成立自由民主新國家,才是解決台灣內部族群衝突與外交困境的唯一活路。
現在,「自由民主」真的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大公約數,踏實走在民主前輩遠見裡的那條活路上;今年2月28日,歐洲議會大會通過兩項對歐盟外交及安全政策的年度評估報告,強調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唯有台灣民選政府可在國際舞台代表台灣人民,並譴責中國試圖以武力片面改變台海和平及穩定現狀。
不過,台灣的民主運動不只不能停止,還要升級至2.0版,因為現在的台灣,外有欲逼迫我們放棄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中國制法懲治台獨」,內有「反台獨」與「破壞民主制度」的力量,是於黨國年代沒有經驗過的新形式。但別怕!如果,過去台灣能從威權囚籠裡飛出來,已在自由天地裡的台灣青鳥,絕對更有勝算的希望。
台灣加油!天佑台灣!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現居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