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法官認定主導假結婚被依偽造文書重判1年半。(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擁5億身價的賴姓高中生,去年與地政士助理夏朝源登記同婚不到2小時就詭異墜樓亡。台中地院認為,夏男一己私利,覬覦龐大財產利益,欺騙涉世未深賴生,用話術並濫用婚姻制度主導「假結婚」,因考量背後牽涉賴生名下龐大財產利益,加上夏男犯罪情節重大,嚴重侵害婚姻制度,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重判1年6月,可上訴。
對此,賴生母親委任律師許哲維聞訊後,感謝檢方、法官還原事實真相,給夏男適當刑罰警惕不法,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該法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很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
然而,因賴姓高中生的遺體至今仍冰存冰櫃,夏男涉刑事殺人罪部分,全案經再議發回重查,家屬希望台中地檢署可進行二次驗屍,因此,將會等賴生大體疑問都得到釐清後,才會處理。
據檢方調查,去年正值高三的賴生,是母親與阿公亂倫所生,生父生前曾移轉數十筆價值5億的不動產給賴生,當時補簽不動產贈與契約時,由地政士夏男父親與助理夏男任契約見證人,賴生與夏男因而認識。
賴生阿公過世後,阿嬤曾阻擋賴阿公的牌位,進到賴生住處供俸,還一度限期賴生母子一周內,要搬離住處,夏男得知後認為有機可趁,欲謀取賴生名下不動產,並進一步想實際擁有支配處分權限。
案發當天,夏男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同性結婚書約及戶口名簿,藉口討論賴生不動產規劃將其約到星巴克中清門市,並話術賴生,只要兩人形式上辦理結婚登記,就可阻止賴生阿嬤奪取他名下不動產。
賴生聽信夏男所說,加上自己正逢生父過世,須一人面對家族爭產,內心徬徨無助,為保住鉅額不動產,也沒多想就毅然答應夏男提議,兩人隨即到全家超商大地門市、台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隨機找兩名見證人,之後辦妥假結婚作業。
合議庭參酌夏男說法、兩人對話紀錄後,認定夏男與賴生毫無親密交往或互動;且據賴生的施姓高中導師、翁姓輔導老師及林姓同班同學所言,確定賴生在性向上為異性戀,無其他性傾向。
合議庭根據案發當天的監視器畫面、賴生友人等3名證人的證詞,判斷賴生與夏男結婚時,無任何結婚喜悅或親密舉止。認定兩人根本沒有「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兩人之間不存在結婚真意。
合議庭表示,夏男先前供述中,發現賴生在案發當天,仍對生父過世感到悲痛,且賴生也急欲處理因不動產衍生之諸多問題,而兩人談論完就即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知動機與賴父過世、內部家事緣故極深。
不僅如此,夏男先前還坦承,他就是在星巴克向賴生提議結婚,顯示夏男很清楚賴生狀況,才會向賴生稱提議辦假結婚阻止阿嬤爭產。而賴生高中尚未畢業,還處在法律常識及智識經驗不足的情況,導致輕信夏男片面說詞,基於保護自己名下不動產原因,才同意與夏男假結婚。
合議庭認為,夏男犯後矢口否認,開庭狡辯其詞,態度極差毫無悔意,審酌犯罪動機可知,目的只為圖一己私利,利用賴生信任夏男、年紀輕、涉世未深、急於解決家族爭產問題等因素,利用話術執行犯行。加上,夏男居於主導地位且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辦理假結婚行為背後牽涉賴生名下鉅額財產利益,犯罪手段悖離一般民眾道德感情,嚴重侵害及濫用《民法》建立婚姻登記制度,考量犯罪情節重大,判處1年半。全案可上訴。(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