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調查權上路! 藍委吳宗憲任「鏡電視調查小組」召集人

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4年07月03日 11:36:00
綠委今天舉著標語控訴聯席會不合法後便離席,但藍白陣營仍決議組成鏡電視調查小組。(楊約翰攝)

綠委今天舉著標語控訴聯席會不合法後便離席,但藍白陣營仍決議組成鏡電視調查小組。(楊約翰攝)

國民黨、民眾黨日前推動國會改革法案通過,立院今天(3日)啟動國會調查權,國民黨團在交通、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並決議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小組,由藍委吳宗憲擔任召集人,預估將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以此檢視國內相關法規。

 

交通、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的今天上午召開聯席會議,但會議一開始,民進黨立委首先發難,鍾佳濱強調自己未收到院會的交付,因此本次會議不合法,莊瑞雄也要求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說明;而眾綠委也手舉「藍白擴權」、「違法會議 會議無效」等牌子,隨後便退席表示抗議。

 

不過儘管綠委離席,但藍白2黨黨團最終選出吳宗憲擔任調查小組召集人,並通過小組運作要點,將要求NCC就「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提供相關資料,並要配合調查詢問,並以此檢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

 

要點內還規定,資料調閱的對象包括NCC、經濟部、公平交易委員會小組成員在行使調閱職權的時候,要親自作業,並在查閱登記簿上署名,也要遵守保密義務,對於機密文件不可抄錄、拍攝、影印、誦讀、錄音或其他付至行為,也不可已將文件帶走或洩漏。若接受調查的機關拒絕提供機密文件,必須說明其原因,並在3個工作天內送交調查小組。

 

 

除此之外,要點也規飯該調查小組行為時,可用交通委員會的名義,且小組成員未經決議不可擅自以小組的名義對外發言;若要增加調查的對象,需要3人以上提案並通過小組表決,而調查時可以請相關機關首長率有關人員列席,除非有正當理由不然不得缺席或拒絕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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