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生效,立院國民黨團「第一槍」瞄準《鏡電視》爭議,成立調查小組調查。(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國會改革相關修法生效,藍白黨團「第一槍」瞄準《鏡電視》爭議,於今天(3日)的交通、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決議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小組,由藍委吳宗憲擔任召集人。對此,《上報》也為讀者整理,《鏡電視》自2020年成立至今,期間除了曾發生董座之爭、黨政介入、轉讓股權等爭議,還有哪些爭議。
《鏡電視》獲經濟部商業司核准成立,首任董事長為《鏡週刊》創辦人裴偉,同時向NCC送件申設新聞台頻道,卻在同年8月的外部諮詢會議初審卡關,申設案擱置長達1年。
NCC主委陳耀祥8月時傳出在《鏡電視》審查過程中「下指導棋」,引發爭議;而同年9月30日,《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外部初審過關,陳耀祥否認下指導棋,強調外部委員審查時他根本不在場。
NCC在1月19日正式核准《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同時附加12項負擔、14項廢止權、16項行政指導,《鏡電視》也成為近10年首度獲發執照核准的新聞台。
◎ 1個月內連換4任董座
然而,拿到執照後不久,內部卻接連傳出「政變」,時任董事長陳建平於3月4日董事會中,被控「干預新聞自由」下台,後來接棒的紙風車劇團創辦人李永豐,也只擔任11天董事,就因壓力過大請辭,後由導演楊雅喆接任;29日鏡電視又宣布由前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取代楊雅喆,一個月內連換4任董座,引發外界討論。
◎ 創台董事長裴偉遭爆自領顧問費
鏡電視創台董事長裴偉,遭控在任期間讓自己旗下的公司「停雲」管理顧問公司與鏡電視簽約,「停雲」每個月可領150萬元顧問費,《上報》追查後發現,鏡電視內部認定支付給停雲的2000萬元當中,有約1100萬不合理款項須追回,事後裴偉也確實退回。但但弔詭的是,本應由停雲歸還的款項,當中竟有數百萬元被裴偉改用其擔任董事長的精鏡傳媒(鏡週刊)資金代還。
◎ 遭檢舉與《鏡週刊》共用人力
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在3月間爆料,指《鏡電視》在2021年9月成立後,至少有39人領著《鏡電視》薪水,實際上卻為《鏡週刊》工作,因此檢舉《鏡電視》違法共用人力;《鏡電視》則回應,在函覆NCC函文中已清楚說明除依營運計畫書之編制內員工外,另有專案聘僱人員,負責公司籌設等相關工作,包括精鏡傳媒員工,在籌設工作結束後已全部離職。
◎ 股東會錄音檔遭曝光
同年9月,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在立院質詢時,公布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錄音檔,指控時任董事長裴偉在會中稱「蘇貞昌找了NCC主委陳耀祥」、「府方的人事用洪耀福做代表」、「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的啦」,但蘇貞昌矢口否認下令干預。
台北地檢署在調取NCC與《鏡電視》董事會的往返公文等文件,並陸續傳喚已請辭的前董座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及前監察人王金山、前財務長林家賢、法務長鄭允娟、前總經理李玉珮等人,在3月間將董事長裴偉列為他字案背信罪被告;NCC主委陳耀祥因涉包庇《鏡電視》不法,被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
◎ 《鏡電視》順利上架
NCC在6月28日宣布通過《鏡電視》董監事變更及第四台上架案,《鏡電視》順利登上凱擘、台固集團等32家有線電視系統的86頻道,即使在野黨多位立委前往NCC抗議,並質疑一名主張徹底調查《鏡電視》弊案的委員近日確診,無法出席會議,陳耀祥卻將《鏡電視》案排上議程,有強渡關山的嫌疑。
◎ 陳椒華按鈴申告偽造文書
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在8月7日揭露,指NCC不只強渡關山,還透過行政處分停止條件的方式,將責任轉移給作為《鏡電視》人頭代持的8大股東,並爆出先前幾位大股東更早已出脫持股,且當事人承認已賣股,錢也入袋;為此,陳椒華15日親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鏡電視》偽造文書,並交付錄音證據;《鏡電視》則反控誣告。
國民黨、民眾黨立院團決議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小組,由藍委吳宗憲擔任召集人,將向NCC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以此檢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