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設局「溺殺」2幼女 檢方晚間依殺人罪聲押獲准

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年07月04日 22:20:00
檢方晚間複訊簡姓婦人,依殺人罪嫌聲押禁見。(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檢方晚間複訊簡姓婦人,依殺人罪嫌聲押禁見。(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新北市34歲簡姓婦人2日與家人發生爭執後,帶著10歲、9歲的女兒前往新店碧潭輕生,她卻獨自游回岸邊,事後也揭發她以拍照為由騙女兒下水,卻放手任其溺斃,行徑可惡,檢方今天(4日)複訊後,認為簡婦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台北地院深夜裁定羈押、不禁見。
 

中國籍簡姓婦人與丈夫之前在中國湖南居住,去年7月回新北中和並與公婆同住,由於簡婦多年沒有工作,又長期與公婆不和,2日遭婆婆責罵後負氣離家,帶著2個女兒到新店碧潭輕生。丈夫當晚發現妻女失聯急忙報案,簡婦卻到3日晚上才去派出所報案,坦承帶女兒輕生,但她游泳上岸,2個女兒遺體後來也被尋獲。

 

警方調查發現簡婦因為與公婆不和,又忌妒公婆很疼女兒,居然以「暑假出遊」為由,誘騙2女兒出門,佯稱要拍美照,將女兒騙下水後放手任其溺斃,檢方傍晚複訊,將調閱簡婦在女兒溺斃後的相關行蹤及通聯記錄,擔心她有逃亡、滅證之虞聲押禁見。(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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